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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1月30日訊(記者周萍英 通訊員梁學東)疫情防控期間,要打官司怎么辦?耽誤訴訟時效如何處理?今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對立案、信訪、開庭、聽證等訴訟事宜進行明確規定。
公告顯示,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關閉,暫不在訴訟服務中心受理立案申請。擬到法院申請立案的,建議通過湖北法院訴訟服務網(htpp://www.hbfy.org/電子法院欄)、湖北移動微法院(通過手機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進行網上立案。不便網上立案的,建議選擇郵寄方式,將立案申請材料郵寄相關法院。
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信訪大廳關閉,暫不在信訪大廳受理申訴信訪申請。建議有申訴信訪需求的人民群眾通過“給大法官留言”“院長信箱”等系統進行“網訪”或將信訪材料郵寄相關法院。
同時,暫停所有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具體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百姓擔心的由此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審理期限計算等相關法律問題和審限管理問題,公號明確,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精神執行。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積極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聯系,既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又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風險防控阻擊戰。”湖北省高院相關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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