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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年前,4歲的小麗在進賢縣文港鎮的家門口被一名陌生人以幫忙找媽媽為由,從家中帶走;33年間,為了尋找走失的女兒,父親吳先生跑遍了全國多地,經常露宿街頭。
2021年1月27日,經過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的幫助尋找,走失了33年的女兒再次出現在吳先生夫婦面前。當初四歲的幼童也成了人母。當警方宣布,經過醫學鑒定小麗就是吳先生夫婦的女兒后,一家人終于團聚,相擁而泣。
33年前,4歲的女兒從村里失蹤
27日上午9時30分,吳先生和妻子早早地從進賢縣文港鎮趕到了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想到馬上就要和失散33年的女兒相見,兩人的心情非常激動。
“還以為這輩子都找不到了。”吳先生至今還清楚地記得女兒走失的日子:1988年5月24日。這天恰逢“雙搶”,吳先生和愛人在農田里收割稻谷,當時年僅4歲的小麗和親戚家的孩子在村里玩耍。晚上兩人回到家時,才發現女兒小麗不見了。經過打聽,才知道女兒被人帶走了,而這一走,就是33年。
從此,吳先生踏上了漫漫尋親路。苦于沒有女兒的線索,吳先生如同無頭蒼蠅一般,在全國多個城市尋找,已經記不清穿破了多少雙鞋,兩只腳又磨破了多少層皮。
“團圓行動”幫助找到走失女孩
2020年12月,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在進行“團圓行動”線索整理工作中發現了吳先生的這個情況,刑偵支隊主動與當事人吳先生聯系,了解事件的信息及相關線索,指導下發至進賢縣刑偵大隊開展調查工作并持續跟進。
民警介紹,“團圓行動”是通過現在的技術手段,針對早年被拐、失蹤兒童案或事件,開展的清理積案尋找失蹤兒童的工作。民警先仔細了解吳先生的情況,再根據政策采集吳先生與妻子的DNA錄入“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信息系統”,經過全國打拐系統進行線索梳理,終于找到在福建境內有一林姓女子反饋的信息與吳先生描述的信息相似,警方立刻下發指令與進賢警方一起加快調查速度,采集吳先生夫妻與林女士的DNA信息鑒定出林某某確實是當年失蹤的小麗。
民警說,林某某的戶籍地在福建莆田,而今生活穩定,已經在廣東工作且與老公擁有了一個孩子。
“能找到女兒,就是新年最好的禮物”
上午9時46分,當小麗在民警的陪伴下出現時,吳先生夫婦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小跑著來到女兒身旁。“爸爸、媽媽……”時隔33年,再次聽到小麗的聲音,吳先生夫婦緊緊地把女兒抱在懷里,一家人泣不成聲,時隔三十多年的重逢感動著在場的每一個人,
當年小麗為何會走失?小麗說,當時父母正在田里務農,有人告訴她可以帶她去找到媽媽,她就與這人一起離開了,后來就被帶去了福建。
能找回女兒,吳先生一家對南昌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民警充滿了感激,當場送上了錦旗,并邀請民警一同回到進賢溫圳家里,與女兒共同吃一頓團圓飯。
認親活動結束后,吳先生夫婦挽著女兒的手,踏上了回家的路。“能找到女兒,就是新年最好的禮物,一家人終于可以開開心心地吃個團圓飯了!”吳先生臉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目前,對于小麗當年是否存在被人拐賣的情況,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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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記者鄒鵬飛文魏勇劍圖
實習生楊采妮
責任編輯:劉琰(E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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