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蒙古“法院+工會”訴調模式讓勞動爭議處理更便捷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李玉波
“近2年時間里,公司不給解決工傷后的傷殘補助金等費用。”一直是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工作的保潔員吉云心里頭的一根“刺”。2020年9月,他將公司告上法庭。
2018年8月9日,吉云在工作中由于電動三輪車事故腰椎受傷住院,等他出院能重新參加工作后卻沒有得到公司任何補償。
2020年9月4日,吉云接到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的電話。對方說:“打官司費時費力,你們雙方坐下來談一談?我們調解不收費,雙方能談攏,省時、還省錢。”
吉云同意了調解。隨后,新城區法院勞動爭議訴調工作室的調解員、內蒙古新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凱介入調查,經過現場調解以及電話等多種方式,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新城區法院勞動爭議訴調工作室通過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他為十級傷殘,賠付標準應該在8萬元~9萬元之間。經過調解,勞動關系雙方達成一致:公司賠付吉云醫療補助金、傷殘補助金等共計85000元。
讓吉云連連稱贊的是,協議規定2020年10月30日前賠付須到位,在新城區法院勞動爭議訴調工作室催促下,9月末,吉云就收到了所有的賠償金。
這樣的“法院+工會”勞動糾紛化解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兩級法院勞動爭議訴調工作室已成常態,既節省司法資源,又化解社會矛盾。勞動糾紛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訴調工作室申請訴前調解,由訴調工作室根據糾紛實際情況引導各方表達訴求,交換意見,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達成調解協議,同時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申請對符合條件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對無法達成調解的糾紛當事人,引導其順利進入勞動仲裁或訴訟程序。
據了解,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試點工作的意見》,內蒙古被列為試點后,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會同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制發《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關于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規定(試行)》。2020年6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等單位對內蒙古“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為確保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順利開展,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列支40萬元專項經費,用于調解員辦案補貼,從經費上予以保障,并明確辦案經費補貼標準;呼和浩特市總工會投入專項經費150萬,與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勞動爭議訴調工作室、聘請調解員投入30萬元,給6個重點推進的旗縣(市區)分別下撥專項經費20萬;鄂爾多斯市總工會根據重點推進4個旗縣的實際情況,分別配套了1至5萬元的專項經費;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總工會細化完善“以案定補”和各項考核激勵機制,明確補貼標準,充分調動調解員工作積極性。
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勞動爭議案件存在“人數眾多、類型復雜、善后不易”等特點,“法院+工會”的調解模式將勞資糾紛化解端口前移,最大限度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及時修復雙方的勞動關系,為勞動者創造穩定的勞動環境,也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截至目前,內蒙古通過“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制度,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595件,涉及職工842人,涉案金額2436萬元,已成功調解430件,為646名職工挽回經濟損失1368萬元,縮短了職工維權周期,有效解決職工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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