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7月4日消息(記者 蒙健 文/圖)因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違反《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南旺樺源貿易有限公司處罰款10萬元,海口龍華茶掌柜茶業行處罰款2萬元。

執法人員對現場發現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查處。蒙健 攝
據介紹,今年1月份,有市民向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位于海口市秀英區獅子嶺,海南旺樺源貿易有限公司租用了綠保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倉庫,在該倉庫內儲存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且數量及貨值金額較大。這一線索引起了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視。隨后,經過執法人員前期摸排調查,最終確認了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位于海南旺樺源貿易有限公司4-3號倉庫內。
1月22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人員對租用的4-3號倉庫突擊檢查。此時,該公司正在卸載剛剛到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同時在現場發現儲存有各類各規格的不可降解透明碗、碗蓋、透明杯等。其中有耀康牌700碗、耀康牌航空杯、耀康牌大圓碟等,其中這些產品的主要成分是“聚丙烯”“聚丙烯樹脂(PP)”。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產品采取查封措施。現場查到送貨單、運費清單等。

執法人員對現場發現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查處。蒙健 攝
經核實,該公司共購進塑料制品1226箱,貨值18328元。經查明,上述1226箱塑料制品的材質為PP、PE等,均在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中。該公司的行為屬于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南旺樺源貿易有限公司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沒收1226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處罰款10萬元。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蒙健 攝
2021年3月1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海口市龍華區渡海路2號恒大外灘10棟303,對海口龍華茶掌柜茶業行倉庫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倉庫內儲存珍珠果奶管、注塑飲料杯等22種塑料制品,執法人員現場進行扣押。
經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實,海口龍華茶掌柜茶業行共儲存塑料制品1444箱,貨值73390元,上述1226箱塑料制品的材質為PP、PE等,均在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中。海口龍華茶掌柜茶業行的行為,符合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事實。
對此,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海口龍華茶掌柜茶業行,予以沒收144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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