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然而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
挑戰法律底線
廈門交警對近期查處的
酒醉駕違法進行曝光
父子倆開車“偷梁換柱”
近日,交警橋隧大隊杏林大橋中隊民警在杏林大橋引橋開展機動車糾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部車牌號為閩DG2***的黑色SUV行駛緩慢,后又在快速道路上停車,嚴重影響交通秩序。民警立即上前攔截該車查看情況。

經現場詢問得知,車上二人是父子關系,由父親駕車。發現橋頭有交警檢查,開車的父親因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酒心虛,就停車換坐在副駕位置,叫兒子駕駛車輛開到檢查站。

民警現場對司機張某軍進行酒精呼氣檢測,吹氣值為3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處罰
民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對其罰款1000元,駕駛證扣留六個月,扣12分。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7月22日上午,思明交警嘉蓮中隊在蓮岳路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8時23分許,駕駛員樊某駕駛車牌為閩DTP***號的出租車途經路口,民警檢查時發現其身上帶有酒氣,隨即引導其靠邊停車。

經酒精呼氣檢查,樊某呼氣值為66mg/100ml,已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處罰
民警依法對樊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機動車。樊某還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以及罰款和拘留的處罰。
交警提示:營運車輛事關公眾出行安全,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極為嚴重。
同一地點 1小時查處6起酒醉駕

7月20日1時許,鄭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閩DF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杏林東路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鄭某某的吹氣值為147mg/100ml(血液檢測值為156.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7月20日0時左右,李某某飲酒后駕駛閩DGF***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杏林東路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李某某吹氣值為99mg/100ml(血液檢測值為119.14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7月20日0時30分許,林某某飲酒后駕駛閩DGN***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杏林東路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林某某的吹氣值為87mg/100ml(血液檢測值為86.8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7月20日0時50分許,張某某飲酒后駕駛閩DHB***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杏林東路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張某某的吹氣值為51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及教育。

7月20日1時10分許,陸某某飲酒后駕駛閩DUZ***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杏林東路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陸某某的吹氣值為87mg/100ml,(血液檢測值為93.2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7月20日1時27分許,王某某飲酒后駕駛閩DUQ***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杏林東路路段時,被正在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某的吹氣值為124mg/100ml(血液檢測值為130.8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酒駕+無證
近日,一輛閩D22***牌紅色轎車行駛至殿前一路時,被在此設卡檢查的湖里大隊民警查獲。經初步檢查,駕駛人林某有飲酒開車嫌疑,后經血液酒精檢測,其檢測值為63.7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要求出示證件時,林某表示未隨身攜帶,詢問其身份證號碼時,林某又說自己不記得。眼見瞞不住,最終他還是向民警坦白,自己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林某表示,當天下午3點到5點,他與表弟到海邊游玩,期間喝了些啤酒,直到晚上10點多,酒足飯飽后,抱著僥幸心理駕車準備回家,途中被交警攔查。

處罰
民警對林某進行了嚴厲批評,并對其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和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酒后挪車也算酒駕
7月16日5時左右,湖里交警接群眾舉報稱金盛路金泰路口一部車牌為閩D21***的白色小車駕駛人涉嫌酒駕。
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到場后對駕駛人林某進行酒精濃度呼氣檢測,結果為56mg/100ml,已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林某主動交代,前一晚與朋友聚餐到隔天清晨,因自己喝了點酒,回家時預約了代駕服務,在等待代駕到場過程中,為方便代駕找到車輛,心存僥幸駕車至路邊,不想駕車過程被群眾看到并舉報了。
處罰
民警依法對林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扣留駕駛證,拖移機動車;林某將面臨駕駛證被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及罰款的處罰。
交警提醒:酒后挪車,雖然只是短距離行駛,但也存在安全風險。
蛋黃派:“這鍋我不背”

7月16日0時53分,楊某駕駛浙C牌照小車行駛至沈海高速翔安收費站入口,被民警發現有酒駕嫌疑。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楊某自稱吃了一個蛋黃派。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54mg/100mL,楊某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檢測結果,楊某只得承認當晚確實喝了酒,原本也想叫個代駕,但嫌代駕費用高,又覺得自己已經休息了很久,便心存僥幸自行駕車回家,不料車還沒上高速就被交警查獲了。

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楊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睡醒不代表酒醒
7月15日16時許,思明交警筼筜中隊民警在體育中心附近巡邏時發現,湖濱東路體育路口段,一輛車牌號閩D39***藍色小車撞上中間隔離護欄,車損嚴重。

民警在幫助駕駛人離開駕駛室時,隱約聞到酒味。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鄂某呼氣結果為62mg/100ml,已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經詢問了解,鄂某從前一天晚上喝酒喝到當天早晨,上午睡了一覺后自覺意識已清醒便駕車出門,沒想還是在駕駛過程中,分心看導航那一刻出了事故。
處罰
民警現場對鄂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實施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醒:夏季人們夜間活動增加,更需謹防“隔夜酒”。
千萬別有僥幸心理
7月7日22時53分,駕駛人葉某駕駛閩D牌照在沈海高速翔安收費站入口被民警發現有酒駕嫌疑。經血樣鑒定,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9.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當晚10時許,葉某在翔安某小區喝完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從翔安前往集美的家中,結果車輛還沒上高速就被民警查獲。

處罰
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外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明知飯后要開車,還是喝了酒
7月7日22時27分,在沈海高速翔安收費站入口,民警發現閩C牌照小車駕駛人趙某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5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趙某當晚在南安家中吃飯,期間喝了一瓶啤酒。趙某自認為一瓶啤酒沒太大問題,飯后按原計劃到廈門接親戚回南安,車輛行駛至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被交警查獲。

經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趙某曾于2011年11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此次是趙某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喝一瓶啤酒 也是酒駕
7月7日22時05分,在沈海高速翔安收費站入口,民警發現閩D牌照小車駕駛人張某有酒駕嫌疑,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5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當晚張某和友人晚飯期間喝了酒,他也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所以飯后本由妻子駕車一同前往泉州。車輛即將行駛到翔安收費站時,妻子突然身體不適,張某心想才喝了一瓶啤酒,開車應該沒有問題,于是便換到了駕駛位,不料在高速路口被民警查獲。

面對酒后駕駛的違法事實,張某和妻子都很后悔,怪自己沒有守住“喝酒不開車”的底線。
交警提醒
飲酒會導致人的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視覺模糊、易疲勞、判斷能力、分析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酒后駕駛害人害己,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違法 醉駕犯罪
一旦觸碰法律底線
便要付出相應代價
▼

舉報電話
市民群眾若發現
酒醉駕、毒駕、
機動車超載、違法改裝等
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
違法行為
可以撥打110和12123
進行有獎舉報!
公安交警部門
經查證屬實的
對舉報人員進行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
150元到10000元不等
高速交警舉報電話
綜合/i聽廈門、特區新聞廣場
來源:廈門廣電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