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一場無聲且緩慢的庭審。
因雙方當事人都是聾啞人士,庭審中的每一句交流,都要靠法庭現場手語翻譯。
原告席上,坐著一位身穿彩色條紋T恤的男孩昊昊(化名),是這場庭審真正的“主角”。

庭審現場
“你愿意謝爸爸和毛媽媽做你的監護人嗎?”“我愿意。”
“你確定要放棄昊昊的監護權嗎?”“我放棄。”
法庭上,母與子的一段“對話”,揭開了這起監護權糾紛案件背后的故事。
11年前,剛出生3天的昊昊被未婚先孕的殘疾人母親小婕(化名)“送”給了上海一對聾啞夫婦。毛大姐夫婦把昊昊當親生兒子悉心養育了11年,卻始終沒有獲得監護權,甚至無法給昊昊上戶籍。眼看昊昊離中考越來越近,奔波多年未果的毛大姐夫婦最終訴至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申請成為昊昊的監護人……
18歲聾啞媽媽未婚生育
將兒子“送”人
2012年5月9日,18歲的聾啞女孩小婕未婚先孕,在上海楊浦一家醫院生下了兒子昊昊。天生殘疾,文化程度不高,靠著打零工維持生計的小婕顯然無力撫養孩子。
在昊昊出生的第三天,小婕通過聾啞人朋友圈,將他送給了上海市一對無子女的聾啞夫妻——毛大姐和謝大哥夫婦撫養。
為了明確自己把兒子“送”給毛大姐夫妻倆撫養的意愿,2012年5月26日,小婕寫下了一份《關于請求他人領養孩子的申請》。這份手寫的《申請》中,小婕寫道:“本人因非婚懷孕生子,對孩子的生父無法確認,且因本人無固定工作,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確實無撫養孩子的經濟能力,因此決定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利。現有毛大姐夫婦因沒有孩子,他們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愿意領養本人所生之子,且在本人生產過程中承擔了一切費用,經雙方協商,本人愿意將孩子交給他們領養,特此申請。”
2016年3月17日,小婕再次寫下送養報告:“幾年來,孩子在他領養父母精心撫育下健康成長,活潑可愛,從而有了一個完全的歸宿,實現了我作為一個母親的心愿。”“這一送養,完全是我本人真心自愿,不存在任何糾葛。”
悉心養育11年
未獲監護權帶來諸多不便
“你確定要放棄昊昊的監護權嗎?”“我放棄。”
“同意毛大姐夫婦擔任昊昊監護人?”“同意。”
法庭上,面對法官的詢問,身材瘦小的小婕用手語再次表態:與此前一致,認為自己長期在外地生活,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不具有撫養昊昊的能力,對昊昊也沒有感情,并沒有監護意愿。

庭審現場,通過手語翻譯溝通
記者注意到,整個庭審過程中,坐在對面的小婕的眼神幾乎沒有過多在昊昊身上停留。
“申請撤銷小婕對昊昊的監護權,變更毛大姐夫婦為昊昊監護人。”與小婕截然相反,法庭上,申請人毛大姐夫婦則表達了強烈的監護意愿。
從出生3天到11歲,多年來,毛大姐夫婦對昊昊視如己出,盡心盡力撫養照顧長大,卻因各種原因一直無法辦理正式的收養手續,甚至差點影響昊昊上學。
“眼看昊昊到了上學年紀,為了能讓昊昊在上海讀書,2016年至2018年間,毛大姐夫婦一次又一次帶著昊昊前往親生母親小婕的老家山西,溝通相關事宜,但一直未果。”法官組織的庭前談話中,代理律師道出了申請人的諸多無奈。直到將近10歲時,在現住地居委、街道、教育局等多方努力下,昊昊才順利進入虹口某小學就讀。
毛大姐坦言,在昊昊成長過程中,需要辦理各類手續,由于自己不是法定監護人,也造成了諸多不便,因此想通過法律流程獲得監護權。“我們希望獲得監護權,想為昊昊肩負起家長的責任。”謝大哥表示。

庭審現場
養父母VS生母
監護權該何去何從?
一邊是養育了昊昊11年的毛大姐夫婦,一邊是并無監護意愿的親生母親,誰才是更適合昊昊的監護人?
“為未成年人指定監護人應當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出發,切實保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且應當結合其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其真實意愿。”在虹口區法院專門接待未成年人的多功能室里,曹艷梅法官單獨詢問了昊昊的意愿。
聊天中,昊昊毫不掩飾地說:“我愿意和我現在的爸爸媽媽(毛大姐夫婦)生活在一起,讓他們成為我的監護人。”當被問到媽媽和外公外婆時,昊昊說:“媽媽從出生就沒怎么管過我,我和她沒什么感情。”“外公外婆對我的生活并不關心,從來沒有到上海看過我。”

法官與昊昊單獨談話
“雖然民法典中有相關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對于未成年人監護權變更仍需謹慎適用。”曹艷梅坦言。
除了毛大姐夫婦,還有沒有其他可靠的順位監護人?親生母親沒有監護意愿,父親及祖父母不詳,那么,外祖父母是否可以?記者了解到,圍繞變更監護權可能涉及的問題,法院不僅多次召集庭前談話,還委托社工,做了不少案外工作。


庭前談話現場
法庭上,上海市虹口區一居委會出具的一份《關于昊昊情況的說明》中表示:“毛、謝夫婦兩人盡心地對昊昊進行照顧……為了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以及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居委會認為昊昊由毛大姐夫婦監護較為合適。”
與此同時,法院還委托上海市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社工開展了第三方家事調查。青少年事務社工通過走訪實際居住地,面談及觀察昊昊生活狀態等方式,從家庭環境、撫養能力、親子關系、未成年人意愿等方面展開調查。“昊昊對毛大姐的照料很認可,形容家庭是幸福、溫暖的。”報告顯示,昊昊希望未來和毛大姐夫婦一起居住生活直到成年,并愿意申請人夫婦申請變更為他的監護人。
法院:準許申請
變更申請人擔任監護人
“關于未成年人監護人的指定,我們一直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出發,充分尊重未成年人自身意愿,結合案件實際,合法、合情、合理進行確認。”曹艷梅告訴記者。
法院審理認為,未成年人監護制度體系應以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為基本目標,以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為基本原則。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在父母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或者喪失監護能力情況下,才考慮由其他主體按相應范圍和順序擔任監護人。
本案中,被監護人昊昊自出生即生活在上海,其生父不詳,其母小婕長期在外地打臨時工,不具備履行監護職責的經濟條件,且其自昊昊出生后即與昊昊長期兩地分離,感情淡薄,生活聯系較少,其亦無對昊昊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意愿。反觀兩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經濟條件良好,具有強烈的共同擔任昊昊監護人的意愿,且昊昊自出生即與兩申請人共同生活,彼此在生活上和感情上的聯系緊密。
昊昊現已年滿11周歲,多次明確表示希望由兩申請人擔任其監護人,該真實意愿應當得到法律尊重。
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具有嚴格的范圍和順序。本案中,被監護人昊昊的母親無監護能力,其父和祖父母不詳,外祖父母與昊昊多年來并無聯系,無從確定其監護能力,且并無監護意愿,昊昊本人無兄、姐,且昊昊明確表示愿意兩申請人擔任其監護人。法定順序在先者并不符合被監護人昊昊本人意愿,且并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則應考慮順序在后者。
被監護人昊昊所在地的居委會經審查出具的書面情況說明表態,認為昊昊由毛大姐夫婦監護較為合適。對該意見,法院予以采納。綜上,法院認為,毛大姐夫婦擔任監護人最有利于昊昊最大利益的實現。最終,法院準許了兩申請人要求指定其擔任昊昊監護人的申請。

當庭宣判
記者庭審現場看到
案件當庭宣判后
昊昊對著法官深深鞠了一躬
輕輕地說了聲“謝謝”
毛大姐夫婦和小婕也用手語表示感謝
……
延 伸
建議完善指定監護實踐操作規范
其實,類似的涉未成年人監護權案。
記者注意到,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今年發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中,上海首例為流浪失智人員子女確定監護人案、黃某與被申請人萬某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等均為涉未成年人監護權案。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不斷在完善,體系建設也在逐步健全。但是涉未成年人監護案件中,尤其是涉困境兒童的監護案件中,仍然還存在‘堵點’。”在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田相夏看來,未成年人監護體系建設還需進一步健全。
“比如,基層組織作為指定監護人‘兜底’的時候,工作開展起來其實存在困難,相關配套仍不完善。”田相夏坦言,未成年人監護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比如上述案件中,昊昊就存在就學的問題。“聯席會議制度如何更好發揮作用,如何完善指定監護實踐操作規范,構筑完善監護體系,不讓未成年人監護留白,仍然值得努力。”此外,田相夏還建議,需從事前預防和事后對不合格監護人教育處罰等多方面著力。
據悉,上海法院將繼續在涉未成年人訴訟乃至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中尋找著力點,充分運用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機制、深入推廣未成年人保護理念、不斷創新未成年人保護舉措、全面整合未成年人保護力量,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記者 | 胡蝶飛
來源:上海法治報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