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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時起(當地時間),入境人員向海關進行健康申報時,無需申報行前48小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結果。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8月29日
轉自海關發布微信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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