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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記者郭宇靖、鄭鈞天)1日,北京、上海分別發布通知執行“認房不用認貸”政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9月1日聯合發布通知,自9月1日起在北京市執行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通知規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聯合印發通知,從9月2日起,上海執行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這份名為《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規定,居民家庭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上海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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