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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一次酒駕被查獲
多數駕駛人都會幡然醒悟
但總有人以身試法且不知悔改
不斷挑戰法律權威
8月25日2時29分許,太原交警迎澤二大隊民警在南內環街設卡,蔡某駕駛車輛通過卡口被查獲,其現場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12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經民警詢問得知,蔡某是在婁煩喝了酒,行程80公里剛到太原就被查獲。而接下來的一番對話,令在場民警大跌眼鏡。
民警:駕駛證了
駕駛人:暫扣的了

民警:多會兒暫扣的駕駛證
駕駛人:2018年

民警:因為啥暫扣的了
駕駛人:......
民警:都扣了37分了?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民警得知,蔡某2014年因無證駕駛被興縣交警行政拘留10天,2015年因無證駕駛被婁煩交警行政拘留7天,2017年考取駕駛證,2018年8月又因酒駕被小店二大隊查處。
最終,蔡某的血檢結果為124.1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蔡某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因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生命無價 酒駕禁駕
從我做起 守住底線
堅決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
轉自:山西太原交警
來源:太原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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