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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銘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經濟管理學院)
日前,司法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常態化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以及法律服務機構在服務鄉村振興方面的職能,推進活動常態化、長效化作出部署安排。
常態化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解決鄉村法治建設方面存在主要問題的有效抓手。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治農、依法護農、依法興農,為農民生活提供法律保障,為鄉村振興提供法治支撐。
《通知》圍繞深入推進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建設、大力推進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持續推進鄉村法律服務多元化發展、全面提升鄉村法律援助質效、扎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等5個方面明確了活動開展的重點工作。為了保障活動開展更為扎實有效,應從以下四方面著力。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系統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具有鮮明的時代性、政治性、人民性、理論性、創新性,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歷史高度。當前,要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村入戶、深入人心、走深走實,保證黨帶領農民群眾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道路上守正創新,行穩致遠。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法律教育宣傳。緊緊圍繞農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讓農民群眾在法律制度、執法決定、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常態化,必須把農民合法權益的維護與保障放在首位,確保法治與民主的有機融合。在日常執法中培養打造一支搬不走、會宣講、能示范,環繞農民生活圈的法律“土專家”。定期開展法律宣傳和教育培訓活動,在農村地區、農民心中營造良好法治氛圍。不斷推動普法工作向農村基層延伸,發展模范村莊,在模范村中不斷加強建設高效的自我管理和糾紛解決機制,鼓勵其他村莊學習法治經驗、效仿法治做法。
以“農”為本,完善法律服務。鄉村法治要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展開。農民是鄉村振興、鄉村建設的實踐主體,要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立法過程中,要讓農民能夠切實參與進來,不斷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在執法過程中,線上構建更加普惠的法律服務網絡,提高法律服務的可及性與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的互動性。線下推動村公共法律宣傳服務基地與法律顧問工作有效銜接,實現法律援助、法律咨詢、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等服務標準化、規范化、高效化。在司法過程中,通過建立電子檔案系統、在線法律咨詢平臺、智能排班系統等智能化建設,提高司法效率和服務質量。加強建設農村公共法律宣傳服務基地,為農民提供法律建議、糾紛調解和法律文件撰寫等服務。
堅持自治、法治、德治同行。法治同行常態化與鄉村振興的交匯處,正是自治、法治與德治的融合點。自治是目標、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礎。法治常態化不僅是法律的執行,更是對自治與德治的有力支持,也是繼承和發揚“楓橋經驗”的精髓所在。法治文化是法治的內在核心,要向農民宣傳普及法律規定、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觀念、樹立法治思維、傳承法治文化,做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見賢思齊”觀念在鄉村小環境中具有獨特作用與影響,在“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常態化的進程中,要將法治同行常態化上升到文化層面,成為農民的內在修養、自覺約束和生活方式。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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