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南儋州一男子符某某伙同他人或單獨在儋州市那大鎮多次盜竊電動車達37輛,被儋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提起公訴。經儋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其同案犯孫某某、陳某某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和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記者 李紹遠 通訊員 蔡敷隆)

來源:南國都市報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