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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鄭雅曼)“‘武漢人社’小程序我們已經重新升級了,群眾反映用起來更方便了,法院的司法建議為依法行政提供了指導參考。”近日,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江岸區法院反饋了司法建議落實情況,這也是“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府院聯動機制”改革成效的真實寫照。
2023年4月以來,江岸區法院被確定為全省“健全行政訴訟司法建議機制”改革事項的八家試點單位之一,也是武漢市唯一入選該項目的試點單位。6月改革正式啟動后,江岸區法院圍繞先行區創建加強探索,開展“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府院聯動機制”改革,通過聚焦個案處理,發出司法建議,延伸審判職能。
2022年8月以來,該法院開展行政審判情況調研,發現部分行政爭議通過府院聯動,以司法建議形式得到實質化解,雙方接受度和獲得感都較高。該法院迅速將經驗總結轉化為制度性成果,探索推進“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府院聯動機制”改革項目,通過強化府院銜接,充分發揮司法建議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推動促進作用,進一步優化以控制成本為核心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法院發出司法建議后,能否反饋落實到位呢?”“行政機關若遇聯合執法等方面的困惑,又該如何解決?”2023年8月,江岸區政府和法院共同制發《關于建立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推出定向聯絡、重大事項司法建議論證等六大機制,屬全省首創。
為科學制發司法建議,《實施方案》作出制度設計:涉及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等方面司法建議,由區法院提請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論證,必要時邀請專家參與論證或出具意見;有關單位對改革創新、聯合執法等工作需要區法院提供“法治參考”,可提請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共商法治良策。
為了做好“后半篇”文章、讓司法建議“落地見效”,《實施方案》還從政府、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職責入手,持續強化府院有機銜接。明確被建議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落實司法建議內容、反饋落實情況的,由區司法局進行督辦;每半年總結司法建議落實反饋情況并通報;將司法建議落實反饋情況納入全區績效考核體系,激發內生動力;被建議單位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可以不采納司法建議的,由相關單位共同討論。
六個方面完善具體機制,實現司法建議制發、轉辦、反饋的閉環管理。試點至今,江岸區法院已向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5份,達到指定期限內反饋率100%、采納率100%,推動區民政局完善婚姻登記相關工作流程等,通過最大化發揮司法建議“預防能效”,切實助推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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