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張揚 通訊員鄭雅曼)近日,一起建筑工程糾紛原告某玻璃公司負責人特意從珠海趕來江岸區法院,將一面印有“敬業正直 為企解憂”的錦旗送到承辦法官陳浩手上。
令人意外的是,該案被告某建設公司也制作了一面“盡職盡責 傾心調解”的錦旗,表達對法院用心辦理案件、用情服務企業的肯定與感激。
原告被告都給法官送錦旗,這種情況挺少見。
據了解,該玻璃公司是珠海市一家專門從事建筑幕墻安裝工程的公司。2020年,其與被告建設公司就某工程項目中的幕墻施工部分簽訂合同,其后,原告按約施工,2021年雙方辦理了工程結算,就工程價款達成一致。但結算辦理完成后,被告卻遲遲未付款,原告催收無果只能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償還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近200余萬元。
承辦法官陳浩詳細分析案卷材料后發現,雙方已經辦理過工程結算,對于拖欠的工程款金額爭議不大,主要分歧在于支付期限和方式,矛盾并不尖銳,而且后續雙方仍存在合作可能,利用訴前調解速度快、成本低的優勢促成矛盾化解,對雙方企業來說才是“最優解”。
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陳浩法官首先與被告建設公司聯系,了解拖欠款項的原因。原來,工程竣工后,因結算審批流程問題,被告一直未與業主方辦理完結算,自己也未拿到工程款,而這家公司本身也只是一家小微企業,資金有限,一下子拿不出全部現款,所以才一直延期支付。
了解到這一情況后,陳浩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然而,眼看著雙方對于支付方式的差距逐漸縮小,原告玻璃公司卻突然打來電話,表示“不想調了”。
“肯定出了什么岔子,得再深入了解情況。”陳浩法官心想。
于是,陳浩法官和原告玻璃公司代理人拉起了“家常”,了解公司近期經營情況,發現了“癥結”所在。
“是否繼續調解,公司也考慮了很久,200多萬對我們來說確實是一筆大數目,而且我們是外地企業,如果對方拿不出錢,不如法院直接判。”原告玻璃公司代理人說。
了解到原告的擔憂,陳浩法官當機立斷,將該案轉入訴訟程序,采取審判和調解雙管齊下的方式,繼續推進案件辦理。
結合前期雙方合作愉快的“人情”和后期還有合作可能的“商機”,陳浩法官向雙方公司分析調判利弊,引導雙方理性選擇解紛方案。令陳浩感到欣慰的是,經過釋法明理,被告建設公司主動“破冰”,提出每月分期直至欠款付清的調解方案,且調解協議簽訂第一個月就支付首期款項。
看到被告態度誠懇,而且調解后能夠立即追回部分款項,原告玻璃公司“安了心”,表示愿意降低每月支付數額,緩解被告經營壓力。在視頻連線的“云上調解室”,雙方簽訂調解協議,矛盾化解,“握手”言和?;卦L中,陳浩法官了解到,被告建設公司一直按期還款,更將與原告玻璃公司開始新一輪項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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