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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桂虎 重慶市云陽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近年來,重慶市云陽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牢牢把握預防、調解、法治實踐要求,加強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和關口把控,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確保基層穩定、社會和諧、群眾平安。
一、堅持排查在前,打好化解“主動仗”
當今社會,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只有不斷增強矛盾糾紛預測預警預防能力,迭代升級排查手段、方式、機制,全面動態排查掌握矛盾糾紛,才能確保各類風險矛盾防范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
線上線下排。我們推進關口前置、防線下移。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納入平安法治板塊任務,依托一體化治理智治平臺,開展線上線下“雙網”排查,以微網格為單位,線上組織發動基層干部、網格員、樓棟長、物業等“進圈入群”,依托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應用系統開展實時排查,線下做實網格巡查工作,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矛盾糾紛,實現矛盾靈敏感知、化解及時。
分類分級排。嚴格落實村(社區)、鄉鎮(街道)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圍繞教育醫療、征地拆遷、婚戀家庭、物業管理等領域,深入排查梳理各類矛盾糾紛,根據風險程度、發展趨勢,開展日研判、周分析、月綜述評估風險等級,按照“紅、橙、黃、綠”進行賦色管理,交辦“縣、鄉、村、網格”分類分層級辦理,確保預警信息“云上流轉”、矛盾化解“分級聯動”、辦理處置“全程閉環”。
常態動態排。我們常態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及領導干部“四下基層”系列活動,對矛盾糾紛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推行“345”村(社區)矛盾“清源”機制,組建“三人”送法隊、“四方”議事組和“五老”勸和團,參與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圍繞重點矛盾糾紛隱患、重要敏感時間節點開展專項排查,落實領導包案化解責任,基層矛盾糾紛風險識別化解率達99.1%。
二、堅持調解優先,構建多元“解紛網”
調解是我國獨創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具有扎根基層、分布廣泛、方便快捷的優勢特征。只有把這一方式推廣好、優勢利用好,注重矛調體系建設、解紛力量培育、調解品牌創建,才能構建“全域覆蓋、多元參與、場景豐富、特色鮮明”的多元解紛工作格局。
調解體系建立健全。我們一體推進調解組織、隊伍力量建設。推動“兩代表一委員”(即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行業專家、專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工作力量融入調解組織,縱向推進縣、鄉、村三級調解體系建設,橫向推動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和行政調解組織標準化建設,構建以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為主導、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為補充、縣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統籌指導的調解網絡體系,實現調解組織全域覆蓋、調解力量多方參與。
調解場景拓展拓寬。強化縣域各類解紛力量優勢互補、協調聯動。深化開展“楓橋式”一庭兩所建設,推動訴調、警調、訪調、復調有機銜接,推進律師、公證員、仲裁員等人民調解員和行業專業調解專家進駐法院、公安、信訪、行政機構窗口,落實人民調解“以獎代補”激勵機制和“以事定費、購買服務”模式,在縣、鄉、村治理中心設立多元化解工作平臺,實行“簡事快辦、繁事分流、難事聯調”,推動矛盾糾紛“一窗受理、一站辦結”。
調解品牌做優做強。實施云陽縣調解品牌培育壯大三年行動計劃,按照“一年全覆蓋、二年見成效、三年出典型”工作目標,制定配套激勵政策、資金扶持政策,全力支持鎮村調解品牌、個人調解功能室建設,實現“一鎮街一品牌”“一村(社區)一功能室”,創新推出“平湖擺渡人”“三根板凳”特色品牌及“源哥調解”“貴兵調解”等典型經驗。
三、堅持多措并舉,打好法治“組合拳”
新時代“楓橋經驗”具有濃厚的法治底色,定分止爭是法律最基本的功能。要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始終,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發力,發揮好執法、司法、普法能動聯動作用,從而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全面引入法治化軌道。
制度流程規范化。我們細化落實《重慶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條例》。探索出臺《矛盾糾紛分級化解工作責任制》,將矛盾糾紛化解責任分解到司法、民政、住建等主體單位,依托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應用系統,對矛盾糾紛受理登記、流轉辦理等各環節進行跟蹤回訪、督辦交辦,確保各部門按法定程序履職、按法定環節配合,推動更多司法調解力量向基層一線傾斜、向群眾身邊延伸,以法治化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規范化、專業化。
訴源治理一體化。推進“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和“人民調解進駐人民法院”機制創新,打造“司法確認專班、訴前鑒定專班、保調聯動專班”3+N訴調對接團隊,設立專門窗口集中辦理訴前委派、訴中委托和司法確認案件,建立“縣委辦公室、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司法局、縣財政局”2+3協調保障體系,統籌各類力量提前介入矛盾突出或群體性糾紛案件,打造集各類調解力量、司法調判功能為一體的解紛“綜合超市”,提供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和訴訟“一站式”服務,引導群眾在法律框架內分清是非、在權利義務統一中判斷對錯。
普法宣傳常態化。著力提高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建立普法責任清單、重點工作提示單、重點任務督辦單“三單”管理和普法質效履責評價表、過程評價表、結果評價表“三表”考核機制,推動普法工作融入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依法治理。開展“巡回審判”“普法大喇叭”“背包警務”等司法便民、矛盾化解等服務,運行“云上共享法庭”“背包+腳板”等工作模式,積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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