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李穎)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今年全民禁毒宣傳月的主題是“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日前,嘉魚縣檢察院將一起販賣毒品案件的開庭審理當做一次鮮活課堂,邀請嘉魚縣第一中學高二年級的百余名學生、人民監督員旁聽庭審活動,以真實的庭審進一步提升青少年的警惕意識、防范意識,自覺遠離毒品。
庭審現場,嘉魚縣檢察院指控:梁某等6人于2023年10月至11月,多次購買、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并將其販賣給他人從中獲利,且目標群體多是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極大。作案數額從千余元至四萬余元不等。梁某等6人涉嫌販賣毒品罪,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依托咪酯的危害
據臨床觀察發現,依托咪酯吸食后會呈現頭暈站立不穩、東倒西歪等類似醉酒的狀態,也有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大劑量吸食依托咪酯會出現脾氣暴躁、生活懶散等影響人的情緒、思維和意志行為的精神障礙,甚至可能造成呼吸暫停等嚴重后果。未成年人好奇心強,對成癮物質危害性認識還不深刻,警惕性不強,容易受不法分子誘導,在追求刺激的心態下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上頭”電子煙,對身心的發育和人格的成長將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被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這就意味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屬于刑法意義上的毒品!
檢察官提醒:
我國毒品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吸毒人員低齡化、毒品新型化趨勢明顯。各類新型毒品層出不窮,具有較高的欺騙性和隱蔽性,對于獵奇心、好奇心十足的未成年人具有強大吸引力,一旦接觸、沾染,很可能走向犯罪的不歸路。本案的幾名被告人都是20歲左右的年紀,個別被告人在犯罪時剛滿十八歲,正是大顯身手、創造美好生活的階段,卻因犯罪鋃鐺入獄,教訓深刻,令人痛惜,發人深省。
“我因為貪圖一時的利益和快感,販賣、吸食依托咪酯電子煙,辜負了家庭的關愛,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我非常后悔。希望同學們都要擦亮眼睛,腳踏實地走好人生路。”庭審現場,犯罪嫌疑人梁某懺悔道。
全民禁毒,一刻都不能放松。對于“上頭電子煙”等新型毒品,廣大青少年更應提高警惕,主動了解毒品及毒品犯罪相關知識,心存敬畏,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遠離不良習慣、不良場所,切勿因圖新鮮、獵奇心而誤入歧途。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