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秦亞齊)“針對檢察建議的內容,我超市將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加強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同時我也要提高法律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4月18日,紅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來到一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案件當事人余某所經營的某超市送達檢察建議時,余某向檢察官承諾道。

2024年5月,余某售賣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被相關行政機關作出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面對處罰,余某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同年12月,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同時載明對其作出加處罰款決定。2025年1月,相關行政機關向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法院裁定準予執行。
3月,余某因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和被法院強制執行,向檢察機關提出監督申請。受理此案后,承辦檢察官經全面調查核實,確認行政機關對余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

為切實化解行政爭議,該院組織召開聽證會,并邀請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并進行了釋法說理,闡明實質性化解該案行政爭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因為不懂法律,沒有及時申訴辯解,現超市因市場影響經營較為困難……”余某對行政處罰所依據的事實和程序無異議,但希望能夠免除加處罰款。
聽證人員就相關行政機關對余某的加處罰款能否免除發表了意見。一致認為,在強化食品安全保障的同時也要為市場主體紓困解危,余某超市經營現已陷入困境,同意對加處罰款部分予以減免。余某與相關行政機關隨后簽訂了書面和解協議。
為進一步加深余某對食品安全必要性的認識,切實推動市場主體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紅安縣人民檢察院立足社會治理視角,結合余某超市經營管理和應對法律風險不足等問題,向余某送達檢察建議書,用心做好案件辦理“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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