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周夢伊 通訊員 蔡蕾)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在一起知識產權惡意訴訟案中,創新適用惡意訴訟反訴賠償機制,判決原告撤銷侵權登記、賠償 2.5 萬元并罰款3萬元,成為湖北法院2024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原告畢某梅將武漢某某公司委托創作并在先使用的圖形作品申請著作權登記,以“侵權”為由起訴該公司。法院經審查發現,畢某梅無法提供創作底稿,拒絕出庭說明過程,而武漢某某公司提交了委托創作合同、首次發表證據及設計師證言,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其才是真實著作權人。
法院指出,國家版權局對作品登記僅作形式審查,《作品登記證書》不能單獨作為權利證明。畢某梅明知無權卻偽造登記、提起訴訟,主觀惡意明顯,構成惡意訴訟。判決不僅駁回其請求,還支持反訴請求,要求其撤銷登記、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并對其處以3萬元罰款。
本案通過反訴程序支持對惡意訴訟提起的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反訴請求,有效遏制惡意訴訟行為,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僅彰顯了“嚴厲打擊濫用訴權”的司法態度,也為凈化知識產權訴訟環境、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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