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羅宇軒、李奕)5月14日,京山市檢察院聯合公安、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交調委”)及湖北道路救助基金服務中心京山網點召開專題圓桌會議,共同探討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道路救助基金”)追償難題,推動檢察建議落地見效,探索構建高效協同的追償工作機制。
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的設立,旨在幫助交通事故被害人及時獲得救助。當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無法及時獲得賠償用于救治時,可申請道路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等費用,從而獲得及時搶救或適當救助。2023年7月1日起,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實施省級統籌、管辦分離、專業運營模式,極大提升了救助效率。2025年,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被列入湖北省十大民生項目清單。

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道路救助基金追償面臨諸多困難。京山市檢察院在4月的訴訟監督中發現,2023年以來,湖北道路救助基金服務中心京山網點共墊付243筆,金額約650萬元。截至2025年4月,累計追償僅53筆,金額約135萬元,其中通過訴訟追償不足10筆,大量墊付金額尚未追償。追償困難的主要原因包括相關部門之間缺乏信息互通、大眾對相關政策認知不足等,導致眾多案件在沒有救助基金服務中心參與的情況下進行了調解或判決,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若基金追償難題得不到解決,可能影響事故受害者獲得及時救助的權益。
為推動問題解決,京山市檢察院于4月向京山市法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法院在各訴訟環節中加強與基金服務中心的溝通協調,強化審查,及時通知基金服務中心參與訴訟。檢察建議發出后,京山市法院積極響應,并提出有關單位應通力協作做好基金追償工作。
5月14日的聯席會議上,檢察機關介紹了檢察建議的制發背景及核心內容。京山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王金鵬強調:“及時有效的追償不僅關乎救助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環,更是保障基金持續發揮‘救急扶危’功能的關鍵。”湖北道路救助基金服務中心京山網點負責人結合實際案例,詳細分析了當前追償工作面臨的困境。
京山市法院表示,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全面梳理追償案件辦理流程,優化立案、審理、執行各環節銜接機制,設立“救助基金追償案件綠色通道”,提升辦案效率;同時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作,提升財產查控與強制執行力度。公安機關承諾將強化事故責任認定、人員信息核查及政策宣講等前端工作,為后續追償提供堅實基礎。交調委表示將發揮調解優勢,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并在調解時明確償還救助基金的責任主體。
會后,各方在檢察機關統籌協調下達成共識,均表示要深化信息共享,打通公安、法院、救助基金管理部門的數據壁壘,實現案件信息及時互通;完善糾紛解決模式,構建“當事人和解+交調委調解+法院裁判”的全鏈條追償體系,保障基金良性可持續發展,守護好湖北道路救助基金這一“救命錢”,為交通事故受害者筑牢生命保障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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