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李飛、龍勇軍、劉雙)深夜的長江上一片漆黑,只有少量航行的船只和江中的航標船上閃著點點燈光。此時,在長江鄂東段,一艘小型快艇悄悄從岸邊駛出,關閉了所有燈光,如同“幽靈”一樣向江中央疾馳而去。幾個小時后,小快艇滿載著一船漁獲物返回,岸邊人員見狀,連忙上前將漁獲物卸下,轉運到一旁早已等候的貨車上離開。7月14日,長江航運公安局黃石分局(以下簡稱長航公安黃石分局)對外通報,該局歷經2個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一起橫跨鄂贛兩省、九江、黃石、黃岡三市“捕、運、銷”全鏈條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江中出現“幽靈”
原是有人在非法捕魚
2024年10月,長航公安黃石分局民警在長江沿線轄區水域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有一艘詭異的小型快艇時常出現在長江鄂東段,有時會在臨近蘄春、武穴段水域游蕩,有時又會來到臨近陽新段水域游蕩,猶如江中“幽靈”一般。而幾個小時后,這艘快艇會從江中快速離開,駛往武穴江邊隱蔽起來。

“這艘快艇每次出來的時候并不開燈,都是隱蔽航行,而且在江中游蕩時,艇上的人員也在忙碌著。”長航公安黃石分局辦案民警介紹,經過民警前期隱蔽偵查,發現這竟然是一個非法捕撈長江水產品的團伙,這伙人有著專業的裝備,對長江鄂東段魚情熟悉,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大功率電捕魚設備,在江中大肆捕撈水產品。
在發現這一情況后,長航公安黃石分局立即抽調刑偵支隊、武穴派出所等部門精干警力,組成案件專班,奔赴現場展開細致調查。
團伙成員分工明確
有技術人員幫助找魚
隨著民警深入細致的調查,一個以王某、呂某、朱某、陳某、高某等為首的12人“捕、運、銷”全鏈條非法捕撈團伙浮出了水面。據調查,這個團伙中的成員分工明確,除了有駕駛快艇人員、使用電捕撈設備捕撈人員、轉運人員、運輸人員、銷售人員外,還有江邊放哨人員和探測魚群的技術人員。

“這伙人使用對漁業資源破壞極大的電捕撈方式進行電魚,而且他們并不是使用電瓶或電池為設備供電,而是直接搬了一臺柴油發電機在快艇上,為電魚設備提供持續不斷的大功率電流,對江中魚群破壞極大。”參與辦案的民警介紹,為了能多捕魚、捕大魚,他們還高薪聘請來曾從事過漁業資源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技術人員根據長江水情尋找魚群聚集區域,再使用電魚設備進行非法捕撈。
隨著專業技術人員加入,加之大功率電魚設備的使用,使得這伙人的漁獲物多了起來。據民警事后審訊得知,在沒有技術人員加入之時,他們一晚上的漁獲物大概只有500余斤左右,而當有技術人員在場指導時,捕撈到的漁獲物可以翻倍。
民警在調查中還發現,只要該團伙人員使用電捕撈設備時,他們所在的江面就會出現大量被電暈漂浮的漁獲物。而這伙人對電起來的小魚及低價值魚類直接選擇無視,只撈取鱖魚、鮰魚、大青魚等高價值漁獲物,對長江漁業資源的破壞也極大。
民警注意到,該團伙的作案地點主要集中在武穴、蘄春、陽新等地,橫跨了60余公里長的長江水域。捕撈起來的江魚,則會被轉運上岸,通過早已在岸邊等候的貨車,運往黃梅、九江等地銷售,其一晚上的獲利可達2萬元至3萬元,嚴重影響了長江鄂東水域的漁業生態資源穩定。
膽大妄為
竟打探民警所用車輛情況
這一瘋狂的行為,讓參與案件偵辦的全體民警感到憤怒,為了守護美麗長江母親河,長航公安黃石分局專班決定,通過全流程取證,展開全流程打擊。
然而,當民警開始取證時,就遇到了不小的麻煩。原來,這伙人深知自己行為的危害,也擔心被執法機關打擊,于是對用于裝魚轉運的車輛不安裝號牌,并隨機選擇地點進行現金交易。同時,為了防止自己的罪行被發現,他們還雇傭了盯梢預警人員,采取定點放哨和流動哨點相結合的方式,緊盯執法部門的動向。

在前期偵查取證過程中,長航公安民警租用了一輛民用牌號的車輛,對嫌疑車輛進行跟蹤??捎捎诋敃r處于凌晨時分,路面上的車輛較少,民警使用的民用號牌車輛還是引起了嫌疑人的懷疑,并被嫌疑人記下了車牌號。
事后,該團伙嫌疑人竟真的找到了這輛民用號牌車輛的租賃公司,并前去打探情況。好在公安民警對此已有防備,才未讓嫌疑人了解到相關情況。
50余人統一行動
長航警方全鏈條打掉這一團伙
2024年12月15日凌晨,該團伙再次聚集在一起,在江中進行非法捕撈。此時,長航公安黃石分局專班民警已經掌握了全部情況,隨即組織了50余名警力,分成6個抓捕組,直撲武穴、九江、黃梅的道路收費站、犯罪嫌疑人家中、漁獲物轉運點等地,同時展開集中抓捕行動。
很快,王某、呂某、朱某等9人被現場抓獲,技術人員高某等僥幸逃脫,查獲現金、賬單、高價值漁獲物500余斤。同時,參與運輸、收售江魚的人員也被長航公安民警抓獲。
經審訊,王某等人對自己非法捕撈、運輸、銷售江魚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原來,王某等人見長江禁捕后,江魚在市面上的行情好,便動起了歪心思。他們購來小快艇、柴油發電機、大功率電魚設備等,趁著夜色在江中電魚。為了防止被執法機關查處,他們每次電魚后,會將快艇、柴油發電機、大功率電魚設備分開藏匿在武穴江邊多個無人或廢棄的碼頭、躉船等地?!斑@些工具如果單一被人發現,都不會讓人懷疑是用于電魚的,這樣就不會引人注意?!泵窬f,他們通過這種手段防范執法機關的追查,也防止被江邊群眾發現后猜到用途而舉報。
經民警查實,王某等人從2024年10月至12月,一共實施過10多次的電捕魚行為,高峰時一晚上能獲得漁獲物1000斤左右,這起橫跨鄂贛兩省三市的“捕、運、銷”非法捕撈團伙被打掉。
2025年6月,武穴市人民法院對此一審宣判,王某、呂某、朱某等人先后被判刑。同月,迫于警方追捕壓力,此前逃脫的高某等人來到長航公安黃石分局投案。
目前,案件后續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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