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何山 頓煜卿)近日,漢陽法院通過“法院+公安”聯動,深度查人找物,幫助申請執行人討回借款。
在一起借款合同糾紛中,漢陽法院判決徐某向劉某分期支付6100元。到了分期付款期限,徐某仍剩4200元未償還,劉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經網絡查詢,未發現徐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法官多次電話聯系徐某,均拒不接聽;依法向其送達傳票,也置之不理。
法官翻閱執行卷宗,發現徐某年僅20歲出頭,且案涉標的不大。若簡單對其賬戶進行凍結,或將其納入限高、失信名單,會對其個人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本著善意執行理念,法官及時調整執行策略,充分運用“法院+公安”執行聯動機制,在轄區公安機關的協助下,調查到徐某的親屬聯系方式。
當天下午,法官撥通了徐某父親的電話,將徐某案涉情況以及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后果告知徐某父親。
“感謝法院再次給我孩子履行機會,針對他的行為,我一定會好好教育他!”
在法官釋法明理下,徐某父親表示此前不知曉兒子涉案的情況,會積極配合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當天晚上,徐某父親便將案款打入法院賬戶,劉某順利收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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