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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 (記者艾紅霞、通訊員高媛)根據《湖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規定,經研究,省防辦決定于9月16日12時終止抗旱四級應急響應。
省防辦要求,抗旱應急響應終止后,各地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和土壤墑情變化,加強雨、水、工情監測,強化分析研判,科學調度水工程,繼續做好生活生產用水保供工作,嚴防旱澇急轉,統籌做好全省抗旱防汛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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