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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周婷 楊倩文)近日,孝感市孝昌縣檢察院依法對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寧某某有期徒刑2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該案的辦理,再次敲響“公民個人信息不可侵”的法律警鐘。
10月14日,承辦檢察官介紹,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間,被告人寧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某通訊軟件暗中非法獲取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電話號碼等核心個人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存儲在個人電腦中。不僅如此,他還將部分信息通過該軟件轉手提供給他人,形成“獲取-存儲-倒賣”的違法鏈條。
“案發后,經核查,寧某某電腦硬盤中存儲的公民個人信息,在去重處理后仍多達943.876萬條。”承辦檢察官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這些信息的非法流轉,不僅直接侵害了眾多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更給垃圾短信、騷擾電話、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溫床”,嚴重破壞個人信息保護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我們對案件中的聊天記錄、存儲數據等關鍵證據進行逐一核查、篩選,確保每一份證據都能準確認定犯罪事實。”承辦檢察官介紹,該院在審查起訴階段,嚴格對照法律規定,全面梳理寧某某非法獲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時間線、數量及情節,明確其行為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符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
最終,孝昌縣檢察院依法對寧某某提起公訴。今年9月9日,當地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寧某某服判未上訴。
“現實中,不少人以為‘倒賣幾條信息’是‘小生意’,殊不知已觸碰法律紅線。”承辦檢察官提醒,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是社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院將持續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打擊力度,筑牢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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