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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近日,有北京網友發文稱,她在智聯招聘平臺求職時因35歲年齡被企業拒絕錄用,質疑此舉為年齡歧視。10月16日,北京銘隆九洲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經理王女士在接受經視直播記者采訪時改口解釋稱,當時是因不確定老板是否能接收35歲的求職者,并非直接拒絕這位求職者。(據10月16日經視直播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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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還稱,“后來問過老板,39歲也可以。當時是我考慮不周,如果那位女士仍有意向,歡迎前來面試,不存在歧視35歲的情況。”
存不存在歧視?一要看法律法規如何界定。當地勞動部門表示,企業設置崗位年齡限制,屬于單位自主經營權范疇,目前法律法規未作硬性禁止。若崗位與年齡限制的關聯性不大,用人單位應放寬年齡要求。二要看有沒有必要。一家公司的人事崗非得對35歲的求職者卡脖子,很難說有什么正當理由。在求職者看來,這就是歧視嘛,對35歲以上的勞動者存在偏見。
在留言中發現,不少網友對此很“坦然”,認為這早就是職場的潛規則。哪怕企業在招聘時沒有年齡限制,但在篩選簡歷時也會刷下。他們反而呼吁,企業如果真的有年齡要求,就應該明明白白寫出來,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和精力。
不過,一些網友依然發出靈魂拷問:35歲怎么了,不配工作了嗎?
按理說,35歲的求職者,反而有不少優勢。不僅工作經驗豐富,有一定的閱歷,而且身強力壯,正是干事業的最佳年齡。再說,企業招聘,不是應該看能力和水平,何必糾纏于年齡?畢竟,34歲和35歲,又能有多大的區別?
無疑,企業招聘將年齡門檻設定在35歲,是患了“年輕員工崇拜癥”,既不科學,也難言正常。
當前,部分地方招考及國考已率先放寬年齡限制,例如國考年齡已放寬至38周歲,企業也應順勢而為,打破這種隱性門檻。就業是民生大事,僵化的年齡限制,無疑會造成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也讓一些企業作繭自縛,招不到合適的人才。
雖然法律對求職者年齡沒有硬性規定,企業可以靈活掌握。但在當前這種不良風氣下,相關部門有必要采取合理措施來“破冰”,讓各個年齡段的勞動者都能找到心儀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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