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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姚赟
男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在監獄服刑八年后,依法獲得假釋,提前回歸社會。這一轉變是如何實現的?
10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隨最高檢“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巡禮·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采訪團走進安徽,白湖人民檢察院首次披露了這起案件的詳細經過。

白湖檢察院檢察一室副主任劉明亮向記者講述案情
一封獄中來信
2023年8月,正在監獄服刑的俞某向“檢察官信箱”投了一封信。信中除了簡要情況自述外,只有一句簡單的訴求:“想了解假釋政策。”
這封信交到了白湖檢察院檢察一室副主任劉明亮的手里,他隨即約見了俞某。通過談話了解到,俞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當時已經在監獄里服刑八年多時間。其間,他認罪悔罪態度誠懇,表現良好,已獲得兩次減刑。
俞某還告訴檢察官,他新婚僅兩個多月便入獄,而妻子在他服刑八年里始終不離不棄,一邊打工一邊照顧家中父母。這份相守的情誼,成為他在獄中積極改造的最大動力。從入獄的第一天起,他就下定決心積極改造,早日回家承擔起作為丈夫和兒子的責任。
在此前的政策宣講中,俞某了解到自己可能已符合假釋的法定條件,于是抱著希望寫信向檢察官求證,期盼能早日回歸家庭。
假釋裁定的背后
劉明亮介紹,當時俞某已服刑八年六個多月,超過原判刑期的一半,還因表現良好多次被評為“服刑改造積極分子”。同時,其戶籍地社區矯正機構出具的《調查評估意見書》認為其具備適用社區矯正條件,從法律上看,俞某確實符合假釋的法定條件。
然而,假釋絕非簡單的程序通關。面對余刑較長的情況,其假釋后的生活保障、日常監管以及是否存在再犯罪風險等問題,仍需審慎評估。
2023年11月,白湖人民檢察院在監獄內為此案召開了一場公開聽證會,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矯正專家等擔任聽證員,俞某的妻子也作為擔保人到場。另有30余名服刑人員現場旁聽。
聽證會上,俞某態度誠懇,他坦言:“從入獄那天起,我就知道自己錯了,內心一直充滿悔恨。”
劉明亮介紹,聽證會上各方圍繞俞某是否真正符合假釋條件、其悔罪態度是否真誠、是否已不再具備社會危害性等關鍵問題,展開了充分討論。聽證員一致認為,俞某已獲得被害人親屬諒解,在服刑期間表現較好,家庭具備監管幫教能力,建議對其適用假釋。
后監獄依法對俞某提請假釋,檢察機關依法審查后出具了同意對余某假釋的檢察意見。2023年11月27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對俞某予以假釋。回想起接到消息的那一天,俞某妻子仍難掩激動:“我當時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個家有希望了。”
“重獲新生”
假釋后,對俞某的監管仍在繼續。2024年1月31日,辦案檢察官聯合監獄民警對俞某進行實地回訪,與當地司法所、村社區矯正機構開展座談,并入戶對其開展幫教。
談及丈夫的變化,俞某的妻子深有感觸:“他變化很大,以前年輕氣盛,說什么都要頂幾句嘴,現在脾氣好多了。我現在也盯著他,催他按時參加社區矯正活動。”
如今,俞某和妻子在當地經營一家火鍋店,生活逐漸步入正軌。更令人欣喜的是,他的妻子已懷有四個月的身孕,這個小家庭即將迎來新的成員。
面對采訪,俞某顯得有些局促和拘謹,話不多,但語氣很堅定。他表示,一定會珍惜這來之不易的自由,照顧好家人、教育好孩子,用實際行動回報社會。“一切都會越來越好。”他說。
劉明亮指出,假釋不僅讓俞某得以提前回歸家庭、履行責任,促進家庭穩定和諧。同時,假釋作為一種正向激勵機制,能夠有效激發其他在押人員積極改造的信心。
參與采訪活動的全國人大代表徐曉嬋評價道,在俞某假釋案中,檢察機關通過談話、建議、聽證等一系列舉措,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了公平正義,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較好體現了安徽檢察機關堅持“三個善于”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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