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沈俊杰、劉世奇)近日,硚口區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將一名被執行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證據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成功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有力彰顯了司法權威、維護了法律尊嚴。
某建筑公司將改造工程交由李某承包,工程竣工后,雙方結算金額為50余萬元,建筑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某承諾代公司支付該款項。但直到履行期限屆滿,建筑公司與吳某也未付款。李某將建筑公司與吳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建筑公司與吳某共同清償50余萬元工程款。判決生效后,兩被執行人多次推諉拖延,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提供了吳某名下銀行賬戶內有財產的線索。
執行立案當天,執行法官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步進行財產查控。然而,銀行反饋的信息卻讓人大吃一驚:吳某賬戶內僅剩300元,其余存款不翼而飛。經調查,建筑公司和吳某名下也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消失的存款”去哪了?法院查看銀行流水,發現吳某正是在判決生效后、執行立案前將余額轉移到了第三方賬戶。執行法官電話詢問吳某轉款事宜,要求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吳某卻聲稱轉出的錢已作為項目款支付給其他公司,無法收回,現在沒有償還能力。
“根據法律規定,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屬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
為嚴厲打擊拒執行為,執行法官將吳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相關證據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同時,不放棄對吳某的教育引導,將其拘傳至法院,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起初,吳某心存僥幸,試圖狡辯,但當執行干警將銀行流水、轉賬證明等證據一一亮明,吳某懾于法律的威嚴,承認了自己在判決生效后轉移資金的事實。
“我們已將你轉移資金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一旦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你將承擔刑事責任。”執行法官向吳某釋明利害關系。
在刑事追責的壓力和干警的耐心勸導下,吳某誠懇認錯,表示愿意還款,希望能和李某就履行方案再談一談。
執行法官組織吳某與李某面對面協商。現場,吳某稱先前賬戶里的錢已是自己的全部積蓄,還需留出部分用于公司運營,無法一次性將款項支付到位。得知該情況,李某主動作出讓步,同意減免部分利息。最終,吳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40余萬元,并獲得了李某的諒解。
司法權威不容挑戰,誠信底線不可逾越。硚口法院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積極回應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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