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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評論員 常少華
近期,兩則公務員辭退公告引起社會關注。湖南永州、貴州貴陽的兩名基層公務員,均因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且“無法聯系到本人”,被作出辭退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已明確將“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列為辭退情形,永州、貴陽的案例正是對這一法律條文的嚴格執行。既然有法可依,就屬正常現象,何以成為熱搜上的新聞?
過去,企業員工因失職被開除是常見的,公務員因失職瀆職被開除也是常見的。但很多人認為公務員是“鐵飯碗”,只要不犯原則性大錯,就能安穩“躺平”直至退休。這種“能進不能出”的觀念根深蒂固,這兩則辭退公告引起熱議,在于其打破了人們對“鐵飯碗”的刻板印象,說明“鐵飯碗”本來就不好端,也并沒有那么“鐵”。
這兩起案例中,涉事人員均因失聯而被登報告知,折射出極少數公職人員紀律渙散至何種程度。這是一種極端的“躺平”。然而,在基層單位,還存在極少數人“懶政”“平庸”“當慢牛”等隱性“躺平”現象。“躺平”背后,源于少數人對“鐵飯碗”的認知出現了偏差。
“鐵飯碗”的穩定性,絕非為了維護某個群體的利益,也不是少數人的特權象征,而是保障國家機器平穩運行、政策連續性和社會長治久安的重要要求。作為納入國家編制的人民公仆,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性之必要,在于它承載著公共利益和人民信任。一名公務員的職業生涯,從招聘、入職、培養、晉升到退休,每一步都意味著成本。在一些基層單位,基于隊伍的穩定性建設,柔性管理往往代替了剛性約束,不愿“下狠手”的管理慣性逐漸變成管理慣例。久而久之,社會便固化了公務員是“鐵飯碗”的思想誤區。
兩則辭退公告,就是在釋放一個鮮明信號——公務員隊伍不養閑人,也不護懶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機制正成為常態。端穩、端好“鐵飯碗”,是建立在履職盡責的基礎上,不然,“鐵飯碗”也會變成“陶瓷碗”。
當公務員辭退不再是新聞,意味著公務員“能進能出”已是必要的剛性約束而非紀律擺設,“鐵飯碗”的實質內涵已回歸到鐵的紀律、鐵的擔當、鐵的作為。這既是公務員崗位本來的追求,也是發展所需、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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