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目新聞記者 滿達
見習記者 李淑儀
11月5日上午,河北一對新人的婚車遭遇攔截,攔車者索要50條香煙作為喜錢。由于婚禮行程緊湊,新人不愿過多糾纏,最終選擇棄車離開,未報警處理。
11月6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到當事婚車車隊司機宋先生。據其介紹,當日婚車從新郎家中前往新娘所在的酒店接親,在剛剛接到新娘還未出酒店停車場的時候,就遭到了攔車者攔截。對方開口索要50條香煙作為喜錢,新人表示未準備如此大量普通香煙后,對方進一步提出可替換為等價值的10條高檔香煙。雙方溝通無果,僵持一小時后,新人最終放棄用車,自行離開現場。宋先生指出,當地婚禮常用喜煙價格約為100元至120元一條,50條香煙價值約6000元。

現場視頻截圖(受訪者提供)
宋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是河北廊坊市市區人,攔婚車事發地位于河北廊坊市一轄縣,自己來該轄縣出婚車系當事新郎為避免遇到截車,從縣級市外租用婚車。“不管是不是外地車牌,只要是婚車,可能都會被攔截。”
針對此事,事發酒店所在街道辦事處接線值班人員告訴記者,攔婚車在當地較為常見,“一般遇到婚車被攔的時候,給點喜糖、煙、紅包就行了。”對方還稱:“結婚的時候有人攔比較好,沒人攔就不好。”記者詢問之前是否有市民就攔婚車一事向街道辦事處反映,值班人員稱記者來電是第一次有人咨詢這一情況。
廣東哲清律師事務所馬俊哲律師認為,判斷攔婚車索財行為是否違法,可從行為組織性與索要方式、金額兩個維度綜合考量:若存在多人組團、多次實施等“職業索財”特征,或行為人明確提出“10條煙”等具體財物要求,甚至以堵路不讓走等方式施加壓力,則已具備違法屬性。
此類行為通常不構成搶劫罪,因搶劫罪要求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達到“足以壓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如持刀威脅、毆打車主等),而攔婚車者多依賴“軟脅迫”——利用新人“怕耽誤吉時”“不愿鬧僵”的心理施壓,并未直接實施暴力。其行為更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不給錢就堵路”等威脅、要挾手段迫使對方交出財物;若索要金額達到各地1000至3000元的立案標準,或存在多次實施情形,則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需承擔相應刑事處罰。此外,若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特征(如無事生非、強拿硬要等),亦可能以該罪定罪處刑。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