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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服裝演出完就退貨,單反相機拍完照就寄回,甚至粉底液用了半瓶也要退……
又一個“雙十一”到來,不少消費者“買買買”的同時,一些商家將衣服的吊牌做成A4紙大小,醒目地寫上“試穿請保留,拆除不退不換”,相關新聞登上了網絡熱搜,讓人啼笑皆非。
本來是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出臺的“七天無理由退貨”,硬是被一些不良買家變成了薅賣家“羊毛”的工具。如何讓“無理由退貨”規則回歸保護消費者的本意,構建起更為公平、健康的消費環境,值得各方深思。

對喜歡購物的“剁手黨”們來說,“七天無理由退貨”既是一顆定心丸,也是一粒后悔藥。商品不合格、衣服穿起來不合身,都可以輕松退換,一時的沖動消費也能得到及時補救。
這項規則,有助于降低消費者購物的試錯成本,提升消費信心;也有利于倒逼商家持續優化服務、提升貨物品質,促進零售行業規范發展。
然而,本是一舉兩得的規則設計,在實際操作中卻被一些不良買家濫用。有數據顯示,電商銷售女裝退貨率高達50%至60%,線上直播購物的退貨率甚至高達80%以上。
出乎人意料的是,有相當數量的退貨并非出于質量問題,而是一些買家讓商品在自己手中“七天無理由退貨”最大化利用。

如此“惡意退貨”,正在侵蝕電商生態的誠信根基。有消費者將衣服吊牌遮掩遮掩,穿了幾天后再以“無理由”為“理由”退貨,賺足了穿新衣的“面子”,又沒有花真金白銀購買,小算盤撥得真叫一個“精”。
某學校有文藝表演,相關人員組織購買了一批演出服裝。演出結束后,他們又無理由退貨,同時聲稱衣服有“質量問題”,既占了便宜,又導致商家受到平臺處罰,典型的損人利己。
更令人擔憂的是,某些人長期專門鉆這項規則的漏洞,淪為“退貨黨”,還培育出灰色產業鏈。買真退假、買新退舊、買好退次,而且教唆騙賠、偽造憑證,將好好的消費維權規則,硬生生變成了牟利通道。

“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的設計初衷,是為消費者權益兜底。可規則一旦被濫用,就會打破秩序的平衡,不但損害商家的利益,更會透支全體消費者的信用,最終的代價,將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羊毛黨”或許覺得自己薅到了“羊毛”。當商家被迫增設“開箱監控”、安上“防調包扣”、建立“黑名單庫”、掛上“大號吊牌”,無形之中推高了銷售成本,隨之帶來的是商品價格上浮、賣家服務收縮、買家權益受限、購物體驗變差等一系列負面影響。少數人自以為獲利,最終買單的還是廣大消費者。

“惡意退貨”愈演愈烈,商家設置的退貨門檻不得不一提再提。消費者的正當退貨需求也受到波及。陷入這樣的窘境后,消費者的購買信心衰減,購買力被抑制,最終反噬的是整個商業生態。
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當買賣雙方信任坍塌,整個網購生態的良性循環便會遭受破壞。本是為“雙贏”而設計的規則,最終則可能演變為“多輸”的結局。

要破解濫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困局,不能只靠商家“自救”。在保證“七天無理由退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尤其要警惕維權邊界的失控。
“無理由退貨”并不等于“無條件退貨”。今年5月,推薦性國家標準《售后服務無理由退貨服務規范》正式實施,對退貨商品的類別、商品完好的標準等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并且將“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場景拓展至線下實體店。標準已出,關鍵在落實,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防止規則被濫用。

電商平臺要盡快行動起來,挑起落實規則的重任。要完善信用機制,充分利用大數據優勢,對異常退貨行為建立識別體系,扎緊籬笆、堵住漏洞,消除“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隱患,做好消費者和商家的公平“中間人”。
商家要想走得長遠,仍要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品質,不能“因噎廢食”。面對部分消費者濫用規則惡意退貨,要勇于捍衛自身權益;面對買家正當退貨則要積極配合,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用實力贏得市場的“金杯”和消費者的口碑。
消費者更需遵守誠信原則和契約精神,莫把“便利”當“隨便”,把保護自己的規則當成損害他人的工具。便利的邊界是責任,寬容的前提是誠信。唯有雙向約束、良性互動,才能讓消費環境更加健康,讓每一份權益都不被辜負。
策劃:令偉家
統籌:曹建禮、李代祥、朱斯哲
記者:毛振華、栗雅婷
題圖漫畫:潘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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