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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新塘下壩村兩個沾親帶故的村民,因一方整酒時對方不送人情,鬧出矛盾,其中一方持刀傷人。為此傷者要求賠償,兩家也傷了和氣,恩施市法院3日上午到村里小學現場開庭,法官、民警和律師從鄉風文明角度對兩人展開勸導,制止整酒人情風。隨后,法院調解兩位村民也握手言和。

山路盤旋艷陽高照,7月3日,恩施市新塘鄉下塘壩村海信希望小學操場上人聲鼎沸,200多名村民、學生紛紛頂著大太陽來這里參加一場公開庭審。打官司的兩家人很多人都認識,因為整酒送人情鬧出不愉快甚至大打出手,鄉親們也想看看法院現場是怎么審理的。在操場搭起的巡回法庭上,原告廖某鑫和被告廖某開分別坐在兩側,法官宣布開庭。兩人都是下塘壩村村民,兩家還是親戚,原來相處融洽。以前,廖某開種田必須從廖某鑫家的山林經過,廖某鑫同意,但后來因為一些小矛盾兩家鬧了糾紛,廖某鑫便不再讓廖某開借路。考慮到緩和兩家關系的需要,有一次廖某鑫家“整酒”時,廖某開去送了人情。可之后廖某開女兒出嫁“整酒”時,廖某鑫卻沒有送人情。

路不讓走,人情也不還,廖某開因此心里“長毛了”,沖動之下帶著刀去找廖某鑫家理論。今年2月1日晚11時許,廖某開以討人情錢為由持菜刀到廖某鑫家將其左手肘部、中指砍傷,后經鑒定原告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廖某鑫受傷后,住院治療14天,共花費醫療費5643.39元。恩施市公安局于2019年2月25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被告廖某開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原告廖某鑫于2019年4月訴至法院請求判準廖先開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鑒定費等各項經濟損失18423.39元。

考慮到這是一起因整酒送人情產生的案件,恩施市法院決定開展“以案釋法,培育文明鄉風”法制宣傳,進村開庭同時進行文明鄉風教育。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充分的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主張。法官也對原被告雙方進行釋法明理,在法官開導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漸漸打開。隨后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廖某開賠償原告廖某鑫人民幣8000元,今年9月30日付清。兩人表示,通過這件事都認識到和睦相處的重要性,今后遇事都要好商量,不再那么沖動。

公開庭審之外,法官向群眾發放了法律知識宣傳冊,現場接受群眾法律咨詢,為群眾答疑解惑。法官們和新塘鄉政府法律顧問王明律師做了法制講座,結合群眾身邊熟悉的案例,以案說法,讓群眾知道更多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的同時,引導群眾樹立尊老愛幼、睦鄰友好、誠實守信等良好鄉風。下塘壩村村民向朝斌說:“今天這個案子就是發生在我們村的事,都是我們認識的人,旁聽了庭審,又聽了法官、律師講的課,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希望法院以后多搞一些這樣的巡回審判。”
(記者陳俊 通訊員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