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近日發布了5件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其中涵蓋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網上開設賭場等犯罪行為。明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以押大小、單雙等方式參與賭博,或者設定賭博規則“搶紅包”等,利用微信群控制管理,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都屬于刑法規定的“開設賭場”。(1月2日《經濟日報》)
將利用微信賭博定性為“開設賭場”,在網絡賭博呈泛濫之勢的語境下,其意義和影響不言而喻。無論是傳統意義上的賭博,還是在網絡上趨于隱蔽的新型賭博,都是社會的毒瘤,有關部門要及時更新抓賭的方法和手段,應對賭博日益多元化、網絡化的趨勢。相關網絡平臺也有責任和義務,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微信賭博群的運行軌道。微信群不該也不能變成線上“賭窩”,全社會要充分認識到網絡賭博的極大危害性,齊心協力鏟除這顆毒瘤。 (文/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