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最嚴養狗新規
1月22日,貴州都市報·都市E家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貴州省城市養犬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9年1月3日在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通過,將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狗傷人最高罰款3萬,不清理狗便最高罰款500元。
文明養犬:多個地方曾經出臺“最嚴養犬令”
2007年 廈門——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的,應攜帶養犬登記證、犬類免疫證,佩束犬鏈并由成年人牽領、看管,且約束犬只不得驚嚇、傷害他人。
2010年 成都——養犬人攜犬出戶,應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為犬只佩戴標識牌,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
2012年西安——重點限養區內每戶限養一只,一般限養區內每戶養犬不得超過兩只。
2017年濟南——市民在養狗過程中,有擾民、遛狗不栓繩等違規行為,犬主的養犬登記證就會被扣分,總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補考文明養犬相關法規,合格后才能取回狗和養犬登記證。
貴州最嚴養狗新規
新華社:“最嚴養犬令”為何落地難?
據新華社2017年9月報道: 近年來,因為遛狗引發的糾紛在全國多地時有發生。記者了解到,在不少地方,遛狗不栓牽引繩的現象相對普遍,遛狗變成放養,冷不防“嚇你一跳”,讓很多市民“戰戰兢兢”。
記者梳理發現,針對遛狗亂象,多地已經出臺了一些管理條例,被網友稱為“最嚴養犬令”。2010年7月起,《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規定,養犬人攜犬出戶,應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為犬只佩戴標識牌,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2007年實施的《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則規定,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的,應攜帶養犬登記證、犬類免疫證,佩束犬鏈并由成年人牽領、看管,且約束犬只不得驚嚇、傷害他人。
記者采訪獲悉,雖然多地已經出臺“最嚴養犬令”,但是實際落地情況卻不容樂觀。
對于各地出現因養犬頻發的糾紛事件,寇翼指出,一方面是由于個別犬只飼養人法律意識淡薄、風險意識不高;另一方面,很多小區的物業管理方管理不力,不能有效作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養犬致他人傷害的風險;再者,各地條例制定時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成本過低及居民維權意識的不足等綜合因素,導致條例適用時未最大限度地起到警示和引導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養狗不僅是個人的私事,還涉及公共利益。目前多地出臺了相關管理條例,但是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管理難落地,監管不力,懲罰力度不夠;二是很多養狗人法律常識匱乏,缺乏文明養狗的意識。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一些養狗人心存僥幸,認為遛狗是個人的事情。成都一位養狗人士坦言:“出來遛狗經常不用栓繩,反正也沒人管,也沒看見誰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