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記者 張子揚) 記者今天從國家移民管理局了解到,根據機構改革的實際,現行出入境證件的簽發機關名稱將于6月1日全部完成調整。

資料圖:民眾在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出入境業務。中新社記者 陳驥旻 攝
據介紹,此次涉及簽發機關名稱調整的出入境證件共有16種。其中,中國內地居民出入國及外國人入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證件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名義簽發;中國公民往來港澳臺地區的出入境證件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名義簽發。簽發機關名稱調整后,各類出入境證件的受理、審批、查驗、管理規定等保持不變。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各類出入境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