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4月8日訊 (記者郭會橋)今天,武漢市教育局發出通知:今年,武漢一批省級、市級示范高中將招收“宏志生”。城鄉低保家庭品學兼優者,可申請“宏志生”,可免3年學費和書費,每月還有100元生活費。
“宏志生”資助對象為武漢市初中應屆在籍畢業生中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無經濟能力完成高中學業的學生。具體條件為:1.城鄉低保家庭子女;2.在初中階段學習期間表現良好,曾獲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3.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A1B以上(含4A1B);4.中考學業考試成績達到所報學校錄取分數線以上。
申請“宏志生”資助的學生必須參加武漢市中考。武漢市招考辦按照各有關學校“宏志生”的招生計劃以及學生的資格、志愿、中考學業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確定名單。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在4月12日前,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依據“宏志生”條件,確定名單,并于4月15―17在學校內公示3天。待無異議后,由學生填寫《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請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向區教育局推薦。
申請人須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請;2.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3.獲獎證書;4.《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請表》。以上材料由學校收取、審驗相關證件原件,并上報其復印件。
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學費、免收3年書費。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每月給予100元生活補貼費(3年共計人民幣3000元),受助學生的生活補貼費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監管,保證用于該生的生活支出。
受助生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所在高中學校報市、區教育局核實,其資格即被取消:1.不符合資助條件;2.把資助款用于正常學習、生活所需之外;3.受助生在受助期間受到學校記大過處分或觸犯法律;4.家庭或本人經濟狀況有明顯改觀,不再符合資助條件;5.一學期中有兩門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或連續兩學期有課程考試不及格;6.其他夠取消資助資格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