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天都市報6月6日訊(記者余皓 通訊員崔成敏 梁學東)6月5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陳富剛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聚眾斗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一案。該案由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于2018年12月28日宣判。被告人陳富剛等22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因陳富剛一審被判處死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公開開庭審理。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充分保障各上訴人及同案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通過法律援助機構為沒有辯護人的上訴人及同案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做到律師辯護全覆蓋。開庭前,合議庭組織召開庭前會議,對庭審程序性問題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并就相關問題達成共識。庭審中,合議庭圍繞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及對一審判決提出異議的事實、證據和定罪量刑展開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各上訴人及其辯護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在最后陳述階段,各上訴人均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整個庭審過程平穩有序。
該案系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湖北省法院系統首例對“黑老大”被告人一審判處死刑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社會影響重大。十堰市部分群眾代表、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及新聞媒體記者共計200余人旁聽了庭審。
該案二審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