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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黃剛橋、周義剛) “經調查核實,信訪人對鐵路補償相關政策理解有誤差,屬于錯告,現對反映大石村黨支部書記李致學失實問題予以澄清正名!”5月29日,隨縣草店鎮紀委召開首場不實信訪舉報澄清正名大會,為受到不實舉報者“撐腰鼓勁”。
兩年前,有群眾匿名舉報大石村黨支部書記李致學扣押村民30%的寧西鐵路占地補償款等問題,不實舉報消息傳開,一時間村里議論紛紛。李致學的心情也因此遭受沉重打擊,工作、生活陷入陰霾。“修路本是一件利村利民的好事,結果卻有群眾不理解甚至上訪舉報,讓我背了個‘莫須有’的罪名,在接受談話調查期間,我內心確實有過消極的念頭。”提起這件事,李致學感到心里很委屈。
“基層干部奮斗在干事創業、服務群眾的第一線,當他們受到誤解和質疑時我們一定要理直氣壯主持公道。”草店鎮紀委書記閔鳳坤表示,調查發現,李致學在此案中沒有違反相關紀律要求,且近年來也沒有收到重復舉報,所以對李致學的不實舉報要向黨員群眾作公開說明。黨員代表沈祥朝說,“舉報干部要實事求是,有理有據,不能無中生有,甚至誣告陷害!”
李致學的“委屈”在鎮紀委召開澄清正名大會之后,瞬間煙消云散了。“感謝組織為我澄清了問題,今后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更好地履職盡責……”村民代表大會澄清問題后,李致學表示要更加努力工作,加強政策宣傳,避免群眾因為不了解政策而引起“誤會”。
據悉,《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為受到不實舉報干部澄清正名工作辦法》《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工作辦法》出臺后,隨縣紀委監委在監督執紀過程中深入細致排查一批問題線索,對經過初核或審查調查予以了結的案件,認真分析甄別,倒查是否涉嫌誣告陷害,同時結合去年省紀委出臺的“鄂紀勵十二條”,精準運用執紀監督“四種形態”,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動容錯糾錯機制落實落地,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
“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和省紀委監委《關于鼓勵和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意見》,對反映不實、沒有證據證明問題存在,或因被誣告陷害、惡意中傷、亂告錯告造成不良影響的監督對象,及時按規定程序還以清白,以此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隨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謝冠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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