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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晏斌、張宇翔)隨州一男子開飯店因經營不善,便以各種理由拖欠員工工資29萬元,最后干脆關門跑路。7月15日獲悉,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對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批準逮捕。
2021年1月8日,張某某等員工正常上班時發現餐廳門緊鎖,同年1月11日,張某某、吳某某等19名員工到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勞動監察局通過電話 、張貼告示等方式均無法得到余某某的回復。
3月24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2016年上半年,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在隨州市城區經營“某某茶餐廳”。2019年,因經營不善,經營狀況不佳,余某某便以各種理由拖欠員工工資。2021年1月8日,員工正常上班時發現該茶餐廳大門緊鎖,且無法聯系到老板余某某。同年1月11日,張某某、吳某某、任某某等19名該餐廳員工到隨州市曾都區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當天勞動保障監察局工作人員前往調查核實,并電話聯系余某某,其電話處于關機狀態。1月15日,勞動保障監察局立案后向“某某茶餐廳”店門口張貼了《勞動保障監察期限改正指令書》,責令其在2021年1月26日前足額支付19名員工工資共計289049.84元,并向余某某短信送達了法律文書,并再次聯系余某某,其電話仍處于關機狀態。
隨州市曾都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拒不支付19名員工的勞動報酬達29萬余元,數額較大,且在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支付后逃匿,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應當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批準逮捕。
檢察官提醒,勞動者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力,用工單位、企業和個人應當切實履行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業務,切忌抱有僥幸心理,認為“逃得了一時”就可以不用支付報酬,這樣只會讓自己受到法律的懲處,并受到道德的“審判”。對于廣大的勞動者來說,遇到聘用單位和個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要注意通過正確的方法,借助法律的手段,合理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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