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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楊丹)朋友因小事與人發生爭吵,本是局外人的周某某亂講兄弟義氣,尋釁滋事將自己送進監獄。近日,經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2021年9月17日23時許,秦某某(另案處理)與朋友在KTV包間喝酒唱歌時,與KTV工作人員發生爭吵,欲尋求報復時,在樓梯口偶遇被告人周某某。秦某某告知周某某自己的遭遇后,周某某當場便與秦某某一起在KTV內毆打工作人員。后雙方拉扯推搡至KTV門口處,周某某與秦某某再次毆打KTV工作人員,秦某某手持錐桶朝KTV工作人員砸去。經法醫鑒定,本次事故造成二人輕微傷。
周某某被抓獲后交代,這件事本和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只是跟朋友幫忙,當時又喝了點兒酒一時沖動就變成這樣了,現在真的很后悔。
檢察官辦案提醒:遇“哥們兒”切莫亂“講義氣”,暴力斗狠不能解決問題,發生矛盾要平心靜氣合法解決,不能解決及時報警,切莫一時沖動魯莽行事,自食苦果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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