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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任驪、陳彬)“感謝法官的專業和敬業,本案能夠公正高效審判,讓我切身感受到法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近日,隨縣人民法院首次適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審結了一起涉嫌銷售盜版中小學教科書的刑事案件,被侵權方人民教育出版社經訴訟和解很快收到賠償,其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特向承辦法官贈送“忠誠法律 司法為民”的錦旗表示感謝。
該案中,被告人戚某于2021年10月在某電商平臺開設店鋪開始售賣盜版教科書,并從同村代某處購買1萬余冊盜版教科書在網上售賣。2021年11月24日,隨州市文旅局接群眾舉報后,聯合被告人所在地的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在戚某家中共計查獲各類中小學盜版教材共計2941冊。執法人員對其經營的網店進行了勘查、統計,戚某的網店銷售教科書2萬余冊,非法經營數額171497.03元。經查,代某、戚某銷售的盜版書籍均系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教科書。后檢察機關以侵犯著作權罪向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隨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戚某、代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盜版教科書,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同時,為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嚴厲打擊銷售盜版教材的犯罪行為,經過全面審查平臺后臺及服務器數據明細等證據,對人民教育出版社提出的12余萬元的民事訴請,依法全額支持;對戚某銷售116冊侵害外研社著作權教科書的行為,判處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8000元。
隨縣人民法院綜合考量被告人戚某、代某案發后自首、自愿認罪認罰,代某主動賠償被害單位人教社的損失并取得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戚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六個月,追繳違法所得5萬元,并處罰金9萬元,判處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5萬元,對二人發出職業禁止令,判決二被告人賠償人民教育出版社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3余萬元。
下一步,隨縣人民法院將堅持嚴格保護司法理念,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程序,依法全面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從嚴懲治侵權假冒,為維持正常市場經濟秩序、營造更優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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