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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2月19日訊(記者吳昌華 通訊員張鵬)今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交管局獲悉,武漢交警進一步明確規范機動車通行規定,對一般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據了解,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在疫情防控關鍵期,武漢交警全面加強武漢市區域內交通管控,減少機動車出行。除抗疫車輛、公務用車、特殊公共交通、醫護人員用車、運輸生活必需品車輛和救護、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為進一步管控市內人員車輛,保障防疫、生產生活等車輛正常通行,對前期報備車輛,武漢交警同時將進一步規范統一市內車輛通行證。具體如下:
通行證發放方式
通行證由武漢市公安局交管局制作,由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登記發放。其他相關部門車輛需通行的,經省市防控指揮部登記備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領取通行證。
特殊情況通行
救護、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可直接通行。
醫護人員、公安民警(輔警)憑相關職業證件通行。公務用車,公共交通車,用于運輸生活必需品、醫療物資、建設物資的貨運車輛憑單位證明通行。
因特殊情況有臨時通行需求的,由所在單位(社區)出具出行事由證明,隨車攜帶工作證件,可以通行。
未取得通行證、無特殊情況的車輛不得在市內通行。武漢交警各管控崗位將加大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通行的車輛進行宣傳和勸返,依法處罰;對不聽勸阻仍強行通行的,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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