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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網7月5日訊為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切實保障國家生態戰略實施,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在長江、漢江實行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兩線多部門聯手,“合圍”非法捕撈者。
7月4日,長江網記者隨武漢水上公安分局民警出擊,駕巡邏艇在長江開展禁捕行動。

經濟開發區警方和漁政部門巡邏執法。高雷攝
長江巡邏未發現異常
7月4日下午3時許,武漢水上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教導員曾鍵帶領記者登上“103號”公安巡邏艇,從江口江灘碼頭出發,在長江巡邏。
“禁捕令后,要確保長江、漢江不見一條漁船,不見一張漁網……”巡邏艇順流而下向武漢長江二橋駛去,站在船頭仔細查看江面與兩岸,確認沒有異常后,他告訴記者,為落實禁捕工作,武漢警方成立了工作專班,作為具體承辦部門,水上公安分局組建了三支執法小分隊,與沿線公安分局、以及漁政和市場管理等部門建立了協調機制,共同打擊違法非法捕撈者。
“從非法捕撈、違法銷售,到線上線下非法漁具的售賣管理,我們通過‘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對接,構建了漁政行政執法、公安刑事打擊、工商市場監管的共同打擊態勢。”

檢查餐館水族箱。高雷攝
破獲“十年禁捕”首案
江面上沒有發現漁船,岸邊樹林中也沒有發現暗藏的捕魚者。曾鍵滿意地點點頭說,2013年,武漢水上公安分局啟動打擊禁漁期非法捕撈的工作,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偵破非法捕撈案件40起,54人被刑拘,另有8人被移送漁政部門。
5月12日,水上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在漢南區破獲鄧某叔侄偷捕江魚案,現場查獲江魚27公斤。經查,鄧某在鄧南街江邊開辦了一家“水鮮”餐館,并專門花6萬多元購買了一輛摩托艇,趁夜在長江大肆捕撈江魚。
7月3日,長江、漢江禁捕第三天。水上警方與東西湖區漁政部門在漢江東西湖區水域聯合執法時,抓獲正在使用地籠非法捕撈的犯罪嫌疑人蔡某,現場查獲地籠50米。
這是長江、漢江武漢段十年禁捕期內破獲的首案。

蔡甸拆除退捕漁船。高雷攝
請漁民上岸釣友回家
一個小時后,巡邏艇返回,剛靠岸,曾鍵就發現一名中年男子拎著一支釣魚桿到江邊釣魚,連忙上前勸說:“保護長江生態環境,人人有責,現在是長江禁捕期,最好不要到江邊釣魚,如果要釣,也只能一人、一桿、一線、一釣,否則就是非法捕魚,要負法律責任的。”男子表示,他只是過來釣著好玩,以后再不來了。
“讓民眾充分參與,是實現‘十年禁捕’的有力保證。”據武漢市農業綜合執法督察總隊總隊長王文高介紹,為配合此次十年禁捕,武漢市農業農村局建立了一支80余人的執法隊伍。今年年底前,將完成全市200多戶退捕漁業戶的建檔登記工作,力爭通過轉產就業、社會保障,將昔日部分漁民轉變為護漁員。
7月1日,在長江大堤東風閘碼頭,武漢警方舉辦了長江流域禁捕區漁船上岸解體工作啟動儀式,2艘退捕漁船上岸進行了解體。
結束巡邏,曾鍵表示將加大巡查及宣傳力度,請漁民上岸另謀發展,請釣友回家,讓大家一起來保護長江、漢江生態環境。
小貼士:
“十年禁捕”相關的知識點
作為生態戰略一部分,除公眾所熟知的長江和漢江十年禁捕外,我市6條通江支流(府河、灄水、舉水、倒水、金水、通順河),自2003年開始實行禁漁,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漁期。
此外,自2020年1月1日開始,為保護武昌魚、胭脂魚、鱖魚等長江珍稀魚類,梁子湖、黃陂武湖、江夏魯湖、牛山湖,這四個漁業生態保護地也在“十年禁漁期”內,屬常年禁捕區。
根據《刑法》340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即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對于6條長江支流,即便不在非禁漁期內,使用非法漁具滿足捕撈量達到500公斤或價值5000元以上,同樣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胭脂魚、中華鱘、刀魚等國家明令禁止捕撈的珍稀魚類和保護動物,在任何時間、任何方式和任何地點捕撈,都將是公安機關打擊的對象。 (記者尹勤兵 通訊員成順 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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