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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袁超一、通訊員韓文聰)受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教育廳委托,近日,定向培養院校武漢警官職業學院在其官網(www.whpa.cn)發布招生簡章,定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啟動湖北籍脫貧戶子女定向培養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2021年度招生報名工作。
為扎實推進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此前,省高級人民法院會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定向培養湖北籍脫貧子女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的實施方案》,決定實施定向培養湖北籍脫貧戶子女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工作。
此次招生專業為法律文秘專業,面向湖北籍脫貧戶子女招生100人,湖北籍脫貧戶子女中具有高中階段(含職高、中專、技校等同等學歷)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20周歲、未婚、身體健康、政審合格者均可報考。
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測試”模式,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測試成績。其中文化素質滿分300分(考試科目包括語文150分,政治100分,英語50分),職業測試采取面試形式,滿分100分,合計總分400分。凡參加此次定向培養考試并被錄取的學生,將無法參加今年后續普通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試的錄取。
錄取的考生與用人法院及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合同。考生錄取后在武漢警官職業學院進行全日制脫產學習,并學制三年,實行“2+1”培養模式,即:在校學習兩年,第三年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安排到戶籍所在市州基層法院實習一年,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考生在校期間學雜費、住宿費、助學金等相關培養費用,按照國家和湖北省關于脫貧戶子女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相關優惠政策、補助政策執行。考生在法院頂崗實習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實習報酬。
考生畢業后,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到原戶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屬市、州基層法院從事雇員制書記員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對考核特別優秀的定向培養對象,可優先安排到高、中級法院從事雇員制書記員工作。
識別二維碼,可獲得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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