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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5月27日訊 2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經試點改革,我市法院民事一、二審平均辦理天數去年分別減少20.1天、11.9天,平均減少10余天。

新聞發布會現場。長江日報記者陳勇 攝
2020年1月,作為全國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單位,武漢法院啟動五項試點改革,優化辦案程序。其中包括:
優化司法確認程序,推動多元高效解紛。加強特邀調解名冊管理,將工會、律協、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及心理咨詢師等納入特邀調解組織,充實特邀調解力量。依托“互聯網+”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在線調解平臺解決糾紛,實現糾紛化解與司法確認“零跑腿”。試點以來,全市法院納入名冊的特邀調解組織共117個、特邀調解員399名,訴前委派調解糾紛73632件、化解29143件、化解率39.6%,辦理司法確認案件4135件。
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快速便捷終局解紛。首創“小額訴訟助理”制,加強當事人合意選擇適用引導。優化訴訟流程,為當事人提供要素式起訴狀模板,探索適用“要素式”“門診式”庭審。試點以來,全市法院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16.5%,簡式文書適用率79.2%,平均審理天數為29.5天,接近法定審限的一半。
完善簡易程序規則,繁簡案件有效銜接。創設“三層分流網”對案件篩選分流,推動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之間形成合理梯度,實現繁簡案件有序銜接。試點以來,全市法院簡易程序適用率64.9%;公告送達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46.6%,全市5家區法院高于60%;簡式文書適用率67%;平均審理期限57.2天,較法定審限縮短一個月以上。
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在全國率先制定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獨任制審理的規定,細化程序轉換后適用獨任制審理的情形,實現審判組織精準匹配。試點以來,全市法院一審獨任制適用率89.5%,二審獨任制適用率34%。
健全電子訴訟規則,提升群眾訴訟體驗。在全市建成41個互聯網法庭。依托市法院新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實現智能導訴、約見法官、自助閱卷、文書輔助填寫等10余項功能一體集成。升級武漢訴訟服務網、移動微法院、12368熱線等平臺,在線提供立案、保全、鑒定等服務,為當事人提供全域、全時訴訟服務新體驗。與市場監管、郵政、公證等單位合作,推進司法輔助事務集約化辦理,切實提升送達效率。試點以來,全市法院在線立案率32.8%,電子送達率46.3%,電子送達裁判文書案件7828件。
據統計,2020年,全市法院民事一、二審平均辦理天數分別減少20.1天、11.9天;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化解糾紛74417件,占一審民事案件結案總數的67%。
試點以來,武漢法院連續3次受最高法院通報表揚,被國家級媒體報道12次。今年4月,市法院受邀參加全國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調研座談會并作交流發言,系全國305家試點法院中受邀參會的10家中院之一。(長江日報記者陳勇 通訊員王田甜 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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