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何正鑫 通訊員 施何梅
超一半案件的犯罪分子通過注冊公司為掩護,以公司名義實施詐騙;犯罪分子年輕化且文化程度較高,“90后”被告人占比超八成,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數占比51.9%……
7月12日,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政法委聯合舉辦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電信網絡詐騙審判白皮書,通報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電信網絡詐騙類刑事案件審理情況,剖析案件特點、成因及難點,并提出防范建議。
團伙犯罪形式突出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上下游關聯犯罪頻發。
白皮書顯示,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共受理詐騙案件149件369人,其中受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6件246人,占比37.6%,涉案金額總計8077萬元。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案件總量下降。2021年上半年案件受理數已超2020年全年案件數。案件量呈上漲趨勢。
通過專項梳理,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發現,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主要呈現團伙犯罪形式突出、量刑三年以上超三成、犯罪分子年輕化且文化程度較高、外來人口犯罪占比高、犯罪對象具有不特定性、追贓數額有限以及上下游犯罪相結合,關聯犯罪較多等七大特點。
團伙化、專業化詐騙模式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主要犯罪形式。部分犯罪集團在工商部門注冊成立公司,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招聘員工入職,以銷售之名掩蓋詐騙之實。有的犯罪團伙披上合法外衣或利用名人效應,編造讓群眾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如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比特幣等投資理財項目,以承諾高額回報等方式進一步騙取受害人信任,詐騙行為具有高度迷惑性。
互聯網領域詐騙高發
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受理的56件電信詐騙案件中,利用微信、QQ、論壇等網絡平臺實施犯罪行為的案件超九成,互聯網成為電信詐騙的主要領域。
較之傳統的電信詐騙犯罪,詐騙分子從最原始的發短信、打電話等方式發展到使用電話群撥、換號改號、植入木馬病毒、網絡虛擬轉賬、建立專門詐騙網站、發布專門詐騙軟件等高科技手段,具有涉眾更多,地域范圍更廣,傳播速度更為迅速,影響力更大,門檻更低、手段更為隱蔽等特點。
隨著電信網絡詐騙作案工具越來越高科技,詐騙形式也愈加多樣,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投資薦股詐騙、信用卡詐騙、網絡貸款詐騙、虛假購物詐騙等成為成為高發案件類型。與此同時,犯罪分子在信息獲取、腳本設計、聯絡誘導、支付轉移等各環節分工明確,犯罪手段環環相扣。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電子證據容易被偽造、篡改,被害人的事實證據難固定、涉案人員眾多等諸多因素,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審判執行仍存在證據收集難,涉案金額、共同犯罪中主犯與從犯責任難以認定,追贓挽損難度大等問題。
打防結合懲治電信網絡詐騙
白皮書認為,犯罪利潤高,犯罪分子鋌而走險;監管尚不完善,使非法斂財行為有機可乘;大量個人信息遭泄漏,公眾防騙意識薄弱;利用互聯網技術,具有較強反偵查能力是導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產生的主要因素。
對此,白皮書建議,進一步規范行業行為,通過及時查處網上各種虛假信息源頭,落實手機入網實名認證制,加強虛擬電話平臺管理,制定嚴格的互聯網公司準入審核機制等方式,做好事前預防工作。
同時,突出事中監管,進一步健全公安機關與其他金融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聯動機制,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聯動機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執法司法過程中的信息交流,便于及時掌握財產線索,查控涉案財產;突出事后查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上下游關聯犯罪,實現全方位、全鏈條、無死角打擊;開展輻射范圍更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升群眾反詐意識,從源頭上將詐騙分子實施詐騙的可能性切斷。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