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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關前裕 通訊員 張君)面對家庭矛盾,十堰市鄖陽區一男子王某無法妥善化解,竟一時想不開,選擇投江輕生。危急時刻,鄖陽區公安分局轄區民警不顧寒冷,跳進江水,將其拉回岸邊。這是發生在2月3日大年初三深夜的驚險一幕。
3日晚8時許,鄖陽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一位母親報警,稱其兒子王某因家庭矛盾糾紛,揚言自殺,請求救援。接警后,開發區派出所教導員劉冰帶領民警金子翔、王澤宇及兩名輔警火速行動。與報警人取得聯系后,根據分局“情指勤輿”一體化專班研判分析,王某可能在漢江二橋附近。為盡快找到王某,民警一邊撥打王某電話,一邊與城關派出所增援警力兵分多路,在二橋橋面、漢江邊開展地毯式搜索。王某拒絕與民警交流,劉冰決定由其母親與王某通話、勸導。當時,王某情緒極不穩定,始終拒絕透露自己位置,執意稱生活壓力很大,要跳江。
22時許,民警終于在漢江附近一處公路邊發現王某的手機、錢包等隨身物品,隨即又在江水中發現王某,離岸邊約兩三米遠。民警金子翔見狀,立馬跳進冰冷的江水中,一把抓住了王某衣服,與同事一起將其拉到岸邊。
上岸后,王某一直不斷抽泣。在民警與其母親反復勸導下,王某終于安定下來。王某和其母親隨后被民警扶進警車,送回家中。
“以后不要再做傻事了,要想開點,好好過日子,有啥問題再跟我們聯系!”6日清晨,民警金子翔撥通王某電話進行回訪,得知王某的家庭矛盾已得到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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