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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高空拋物”,相信很多人都是心驚膽戰。大到酒瓶、花盆,小到雞蛋、果核,這些東西一旦從高空墜落極有可能對他人生命或者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臺北街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居民報警,稱樓上經常有人往下扔垃圾,甚至磚頭,砸壞了好幾輛車。這些物品究竟是什么人扔下的,高空拋物又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這就是被板磚砸破天窗的小車,只見小車的車窗、漆面、車架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傷,主駕駛座位的地毯上,散落著大小不一的碎磚塊。幸虧事發時車主不在車里,否則后果不堪設想。為了找到肇事者,民警迅速展開了調查。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臺北街派出所副所長 潘黎:初步判定旁邊有一棟樓是高空拋物具體的位置,當時我們就到樓上頂層進行現場查勘。發現樓上有三塊磚的痕跡,應該是嫌疑人從這個地方就地取材,從樓頂進行拋磚。
在調取事發地周邊的視頻錄像進行查找的同時,民警還進入樓棟內,逐層逐戶進行走訪調查。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臺北街派出所副所長 潘黎:當時群眾就反映,八樓有一個住戶平時喜歡拋棄生活垃圾,潑水。經常對樓底下公共社會環境表示不滿。
居民所說的住戶,就是住在八樓的李某。隨即民警把李某帶到派出所協助調查。面對民警的詢問,李某只承認他有高空拋撒生活垃圾的行為。
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李某高空拋撒垃圾是因為不滿小區管理混亂,而且他對小區車輛亂停放,同樣心懷怒氣。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臺北街派出所副所長 潘黎:李某不滿的一些方面,通過我們社區和公安機關,力所能及去解決一些問題。

李某交代,幾個月時間,他先后8次高空拋物砸壞車輛。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民警提示,高空拋物者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臺北街派出所副所長 潘黎:根據我國《刑法》有關高空拋物的相關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它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因此,高空拋物即使沒有造成他人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同樣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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