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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來,武漢市漢陽法院探索創新“五預”執行預告知機制,即“預執行、預罰款、預拘留、拒執罪預告、預失信”,全流程引導促進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引導勝訴權益及時兌現,降低經濟和時間成本,有力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
“我同意跟對方和解。”此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聶某,聽到執行法官對其宣讀《預拘留決定書》后,一改往日的對抗情緒。之后,聶某1小時內湊齊6萬元款項,當場支付給申請執行人。
聶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2022年9月被某加工廠向漢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聶某既不履行義務,也未向法院報告財產,甚至拒接電話。得到聶某蹤跡線索后,漢陽法院第一時間將聶某拘傳至法院,對其予以“懲戒預警”,責令其履行付款義務,否則,將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漢陽法院聚焦執行案件數量持續大幅增長及制約執行到位率提升的難點堵點問題,研究出臺《運用“五預”舉措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實施辦法》,創新“剛柔相濟”執行方式,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前和采取罰款、拘留、失信、移送拒執等懲戒措施前的5個節點,向被執行人發送預告知文書。通過執前告知和懲戒預警,既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執行義務,快速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又給被執行人留存一定空間,彰顯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截至目前,發出預告知文書30份。
實現執行關口前移,在送達民事調解書的同時一并送達預執行提醒告知書,以執前督促履行助推執源治理。
完善執行懲戒流程,構建“懲戒先預警、預警后執行”模式,細化適用預罰款、拘留、失信、移送拒執的21項具體情形,對擬采取以上4類執行懲戒措施的,視情況向被執行人發送罰款、拘留、納入失信名單和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書,限期內仍不履行的再予以實質性懲罰。
釋放預告知效能。通過預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法律依據,讓被執行人清楚知曉執行流程和進度,清晰認識拒不執行的法律責任和風險,有效減少執行對抗,讓后續執行更順暢。
搭建履行緩沖平臺,通過預告知擬采取的懲戒措施,給予了被執行人申辯機會和10至15天不等的主動履行緩沖期。
搭建溝通和解平臺,通過預告知搭建法院與被執行人互動橋梁,為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提供有利契機。截至目前,以“五預”機制促使主動履行24件,主動履行金額231萬元。
(李琦 趙夢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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