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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
各地游泳館都迎來了
最熱鬧的時候

想必,每當這種時候
你肯定擔憂過游泳館的
水質問題、泳客素質問題
......
近日,市民鄭先生向媒體投訴稱
他在寶山體育中心游泳館游泳時
得知池中有糞便

可當天他看到工作人員撈出糞便后
并未清場
之后也未看到游泳館閉館調整

鄭先生告訴記者
工作人員用漏斗
將疑似大便的東西撈出后
扔到了男更衣室的垃圾桶里


他還上前看了一眼
聞了一下
確認過眼神,是大便!



最新進展:
游泳館已停止開放
報警尋找“屎作泳者”!
↓
對于游泳館的做法是否合規,記者也已向寶山區衛監所進行了咨詢,衛監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將向職能部門詳細了解情況后回復。
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寶山區衛監局回應。不過,8月11日晚,鄭先生告訴記者,已收到寶山體育中心短信,稱:“由于設備突發故障,游泳館于8月12日起暫停開放,恢復日期另行通知,有效期內的會員卡將做相應順延。”
至于到底是誰這么過分,游泳館表示:已報警!警方目前還在調查中。

▲游泳館張貼的緊急閉館通告
此前報道
↓↓
惡心:好好游著泳
遇到有人在池中排便
提到7月28日晚上的遭遇,鄭先生還是覺得心里十分膈應。當晚8點不到,他帶著女兒在寶山體育中心游泳館游泳時,突然看到身邊一位女泳客叫來一名工作人員,指著泳池內部說,“池子底下有大便”。
“游泳館的工作人員拿了一個網兜,把一團東西從池子里撈了上來,扔到了垃圾桶里。”因為“不敢相信”,他還特地走過去核實,“果然就是糞便,還散發出一股臭味”!

不解:館方沒清場
也沒徹底換水
因為在游泳館里辦了卡,遇到這樣的事,鄭先生自然十分關注游泳館的處理方法。“可是等了一段時間,也沒看到他們有什么動作,最基本的清場也沒做。”
鄭先生表示,讓他失望的是,游泳館不僅當天沒有清場,之后四五天,游泳館也沒有閉館調整,“我就打電話去問處理進展,館方只告訴我,他們報警了。我又問游泳池水質是怎么處理的,他們說這幾天加大了水的循環頻率,加大了消毒劑的投放,但他們放新水都是抽一部分,放一部分”。

根據《公共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規范》,“水質受到糞便等污染的”應暫停對外開放
“糞水稀釋了,不還是糞水嘛!”鄭先生對此感到不解。他撥打了市民熱線進行投訴。“8月4日,寶山區衛監所到游泳館進行了檢測。8月11日,我接到衛監所回電,說結果剛剛出來,顯示各項指標達標。”
對于這樣的回應,鄭先生依然有許多不解:“明明最近才出檢測結果,游泳館為什么在結果出來之前,在不知道池水是否達標的情況下依然繼續運營?”

此外,鄭先生還表示,雖然水的指標正常,但很難說是否有一些殘留。“8月9日,我女兒纏著我要去游泳,結果剛下水沒多久,女兒就說看到那天有糞便的池底還有痕跡,不想游了。”
游泳館:有疏忽
但沒規定要整池放水
對于鄭先生的疑問,寶山體育中心游泳館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游泳館在處理該突發事件時的確存在疏忽,但政府也的確沒有規定說,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整池水放掉。

據該工作人員回憶,當天發現池中有糞便的時間已經是晚上7點40分了,而游泳館閉館時間在8點25分。事情發生后,現場較為混亂,“值班經理已經被人圍著了,工作人員要處理水下打撈,還被客人圍著退票,又要安撫那些投訴的顧客,導致當時沒有及時做清場工作,過了沒多久就直接閉館了”。
“當天晚上我們加大了消毒劑的投放、漂浮物的打撈,水下吸塵器也吸了一整晚,同時我們也進行了多次補充新水的工作。第二天早上開放之前,我們也測了水質,在余氯、pH值、溫度、渾濁度都達標的情況下,我們才開業的。”
“這件事以后,我們把換水量從夏季常規的一周一次增加到一周2至3次,理論上如果這池水換完應該只要換3次到4次,到8月11日為止,我們換水已經達到五六次了。”
這名工作人員坦言,事情發生后,大家也做了反思,覺得沒有第一時間清場的確做得不到位,在拿到衛監所檢測報告之前就開門也不太對。”

“按照國家和上海的地方標準來說,其實都沒有要求把一池水全部換完,只要求加強池水凈化消毒,有合格檢測報告就可以了。”該工作人員解釋,“大家可能對我們泳池水有點疑慮。其實我們行業里,泳池水不是一次一次換的,而是不停地在補充新水,同時有廢水流出去,是24小時不停循環的。像我們泳池一般來說不到4小時能循環一次,同時伴隨加入消毒劑、混凝劑。”
至于鄭先生提到的女兒8月9日來還看到有糞便痕跡的情況,可能是其他漂浮物或沉淀物。

至于對排便的人如何處理,該工作人員表示,事發后已報警,警方目前還在調查中。
網友被惡心壞了:
就這么忍不住嗎?
“大家能不能清清腸再去游泳啊
就這么忍不住嗎?”

“拉臭臭的游客太過分了。”


“真的有人懶到不愿意去衛生間嗎……”

“查出來是什么人干的
罰款拉黑不讓去游泳”

其間,也有網友傾向于認為
當事人不是故意的
并推測“估計是小孩”

有目擊者“現身說法”
表示不想再去游泳了……

也有網友心疼游泳館
表示商用水費用高昂
游泳館估計損失不小
支持游泳館對此展開追償

根據網絡搜索
換掉一個標準游泳池
大約在12000元

無獨有偶,2020年,內蒙古呼和浩特一名7歲男孩在一家健身房泳池內排便,事后家長就被索賠1.5萬元,至于說到底是誰在泳池里,這么“光明正大”地拉屎?還有待調查。
律師:肇事者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于這位始作俑者的身份,投訴人鄭先生表示,當時第一個目擊泳池里出現糞便的目擊者曾透露,糞便很可能是一名成年男子留下的。
對此,鄭先生和游泳館均表示,當天已報警。不過,截至目前,尋找肇事者的工作尚未有進展。

那么,在泳池內排便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事實上,就在今年7月,多家媒體報道了廣州荔灣區某游泳場內一男子邊脫褲邊便溺的新聞。該游泳館工作人員向媒體透露,警方通過排查找到了涉事男子,他自稱當時沒忍住。事后,該男子賠付游泳場8000元,其會員卡也被強制退款。
上海信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蔣振偉律師表示,如果肇事者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他需要自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肇事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兒童,那么應當由他的監護人來承擔賠償責任,主要是泳池經營者的損失,包括換水、停止經營期間的營業損失等。
蔣振偉律師表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并不影響民事賠償責任的承擔。
本文綜合自:新聞晨報、話匣子、網友評論等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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