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怕!
廈門一小區傳來鬼叫聲、哀樂
……
一女子為此處在抑郁狀態
其小孩被送回老家還無法上學
背后真相令人憤怒!
到底發生了什么呢?
近日
同安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
因排放噪聲引起的相鄰污染侵害糾紛
↓↓↓
報警!
廈門一小區11樓住戶有個小孩
白天常在家中跑、玩玩具……
廈門某小區10樓業主小高
因作息習慣
經常黑白顛倒
其樓上住著范女士一家
家中有個上幼兒園的小孩
2022年10月初
經常白天在家休息的小高
因無法忍受范女士家中小孩跑
玩玩具、挪桌子、拖鞋啪啪啪等聲音
多次與范女士的丈夫溝通
并報警 處理
反擊!
持續播放或不定時突然響起
10樓業主用音響 播放鬼叫聲……
同年10月底開始
住在10樓的小高
因認為樓上未解決噪聲問題
便將音響設備放置在家中 空調上
與11樓僅一樓板之隔
長達兩個月期間
播放蹦迪音樂、鬼叫聲
哀樂、戲曲、時鐘滴答聲等
播放時間為白天或晚上
持續播放或不定時突然響起
那這噪音到底有多大?
來看看檢測報告
2022年11月27日
范女士委托環境監測服務公司
對其所住房屋之主臥進行室內噪聲級檢測
檢測報告顯示
↓↓↓
當日22時30分噪聲級為94.8Db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的1類聲環境功能區夜間環境噪聲限值45dB)。
鬧上法庭!
鄰居 發展成抑郁狀態
小孩被送回老家未帶回 無法上學
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噪音
豈能坐視不理呢?
去年11月至12月
范女士數次通過12345
投訴樓下噪聲擾民問題
期間民警對小高進行教育
小高承諾立即整改
后又播放前述聲音
2022年12月底
范女士 前往醫院就診
診斷意見為抑郁狀態
經再次報警
今年1月2日小高與范女士丈夫
在派出所達成和解
至庭審之日未再播放噪聲
原告范女士訴稱
因被告小高反復惡意制造噪音,其將小孩送回老家至今未帶回無法上學。其本人一直居住在此,并因此產生睡眠障礙,后發展成抑郁狀態,小高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小高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萬元和懲罰性賠償1萬元。
被告小高辯稱
自2022年8月開始,其一直受到原告家里各種噪音的困擾,多次溝通、報警無果,所以不得已使用噪音反擊。
小高同時陳述,樓上噪聲幾乎發生在白天。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雙方對簿公堂
法院到底會如何判決呢?
法院判決
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同安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小高長達兩個月期間 通過音響播放蹦迪音樂、鬼叫聲、戲曲、哀樂、時鐘滴答聲等,播放時間包含正常休息時間,播放聲音已明顯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1類聲環境功能區的夜間環境噪聲限值45dB,干擾原告范女士正常生活,侵害了原告范女士生活安寧,構成噪聲污染侵權,被告小高依法應承擔相侵權責任。
小高所排放噪聲含鬼叫聲、哀樂等各種讓人產生明顯不適之噪聲,排放時間長、噪聲音量高,或持續排放或讓人無法預期突然響起,甚至在半夜或凌晨等正常睡眠時間進行,明顯會侵害與播放音響僅一樓板之隔的范女士生活安寧權,對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訴求依法可以支持,但其請求金額過高,酌情按3000元予以支持。
另因在案證據無法證實小高實施案涉噪音污染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后果,故原告訴求懲罰性賠償不予支持。
綜上
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要求被告小高支付原告范女士
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
但居民樓內的噪音污染
已經成為鄰里矛盾的新根源
小編在網上一查
面對鄰里間的噪音騷擾
雙方激化矛盾的操作可不少





面對鄰居的噪音
快搬好小板凳
聽聽法官怎么說
法官說法
對于合理范疇聲音
相鄰人應予以必要容忍
法官說,本案中,原被告雙方為上下樓鄰居,雙方在正常生活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產生環境噪聲,雙方均應予以相互理解并本著鄰里和睦原則盡量避免滋擾到鄰居。原告范女士之子尚幼,基于孩子天性難免跑跳、玩玩具產生聲音,且挪東西、走路在家庭生活中亦不可避免,前述聲音亦發生在一般人正常的活動、休閑時間,小高應自行調整作息時間,對原告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產生的聲音予以必要的容忍。同時原告及其家人亦應予以注意,避免對樓下小高的正常生活產生干擾。
作為侵害安寧權的一種形式,以案涉“噪聲污染”為典型的相鄰污染侵害糾紛已成為當下鄰里關系的一大殺手。因本案被告曾經違背承諾,再三反復制造聳人噪聲,嚴重影響原告生活,本案調解條件有限且并非最佳方案,本著一次性徹底解決糾紛的原則,承辦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迅速作出裁判,避免原告持續長期處于不安的生活狀態。并通過判決提醒雙方均應本著鄰里和睦原則盡量避免滋擾到鄰居。本案雖最終以判決結案,但在審理過程中承辦人始終貫穿著說服教育工作。
在判決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訴。被告向承辦人承諾,其不會再采取類似制造噪音的方式解決問題。原告說,法院的一紙判決解開了她的心結,有這樣一份裁決,她相信被告會改變,并表示近期打算把孩子接回家里居住。
以鄰為善一直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希望本案的審理可以在守護安寧權的基礎上喚回人們對孟子口中“出入相友,守望互助”美好景象的渴望,促進鄰里和諧,助力構建更加和諧美好的社會。
制造噪音會破壞鄰里關系
甚至要付出法律代價
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綜合:海峽導報、同安區人民法院、廈門廣電等
來源:泉州網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