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政場】
作者:謝增毅(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當前,我國互聯網平臺用工蓬勃發展。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互聯網平臺帶動提供共享服務的勞動者人數達9000萬人?;ヂ摼W平臺用工普遍通過算法對勞務提供者進行管理,算法及其運行影響平臺勞動者的各項基本權益,完善平臺用工的算法規制意義重大。
算法是互聯網用工平臺運行的基礎。大多數互聯網用工平臺通過算法對勞動者進行全方位管理,算法內容涵蓋勞動者進入和退出平臺、訂單分配、服務價格、服務標準、過程監督、考核評價、獎勵懲罰等。從法律角度看,平臺的算法關系到勞動者的就業機會、工作任務、報酬收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強度、休息時間,甚至也關涉其健康和安全,影響勞動者的各項基本權益。
算法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平臺通過算法在用工管理方面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勞動者提供服務和獲取報酬等也更為便利;另一方面,算法主要由平臺企業控制,平臺勞動者同平臺企業相比,實力和地位差異顯著,平臺企業可能利用算法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例如,部分騎手“疲于奔跑”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生,這與平臺送餐時間規則不合理有關。雖然算法在形式上表現為互聯網系統的自動決策,但其開發和運行均由平臺或相關企業負責,平臺企業對算法的內容和運行負有主體責任。只有完善算法的規制,才能充分發揮算法的技術優勢,克服其缺陷和不足,使算法更好促進互聯網平臺用工健康發展。
由于算法在網絡平臺用工的基礎地位以及對平臺勞動者的重要影響,相關部門在網絡平臺算法規制方面不斷出臺規則,初步建立了平臺算法規制的框架。如,2021年國家網信辦等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向勞動者提供工作調度服務的,應當保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權益,建立完善平臺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算法。
總體上,我國對平臺用工算法運行的基本原則、算法規則的主要內容和制定程序等作了基本規定,為平臺企業及其合作商提供了基本行為準則。尤其是確立了“算法取中”的基本要求,明確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等基本理念。搭建起平臺用工算法規制框架,意義重大。同時,目前平臺用工算法規制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現有規則規定分散,且主要體現在相關部門的部門規章和指導意見,權威性和強制力不足;二是現有規則的內容較為宏觀,操作性不強;三是現有規則主要是指導性的行為規范,平臺勞動者的權利并不清晰,尚缺乏完善的權益救濟程序。
因此,必須加強立法,進一步完善平臺用工算法的規制,切實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
科學把握算法性質。算法性質可從靜態和動態兩個角度認識。從靜態角度看,算法規則類似于傳統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因此,應對算法的規則內容和制定程序進行規制。從動態角度看,算法是一種自動決策,類似于用人單位指揮、監督權等指示權的行使以及根據規章制度等作出的決策。只有把握算法的性質,才能對其進行有效規制。
堅持綜合系統觀念。算法性質復雜,應借助于勞動法等相關規則,對算法進行綜合系統的規制。可參考勞動法中有關基本勞動標準以及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用人單位指示權等相關規則,對算法規則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規制,并完善算法規則制定和運行的相關程序。加快構建算法安全風險監測、算法安全評估、科技倫理審查、算法備案管理和涉算法違法違規行為處置等監管體系,為平臺企業等主體確立行為準則。
明確相關主體權利。通過法律或行政法規,明確平臺勞動者與算法相關的權利,主要包括:平臺勞動者參與算法規則制訂的權利、對算法規則及其運行結果的知情權、對算法的異議權和救濟權,以及與算法運行相關的個人信息權益等。只有通過明確勞動者與算法相關的權利,才能確保算法運行的合法、透明和公正,使算法在法治的軌道上健康運行。
《光明日報》(2023年08月19日 05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