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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經過一審,宣判韓國知名網紅李根違反《護照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同時需從事80小時社會服務和接受40小時守法駕駛課程。
針對李根擅自違反《護照法》、貿然前往烏克蘭參戰,法官鄭在容認定李根有罪,“滯留烏克蘭、在當地參加雇傭兵團,此舉恐怕會讓國家承受過度不必要的負擔。”
現年39歲的李根是前韓國海軍陸戰隊大尉,退役后轉型當網紅博主,在視頻網站上擁有超過85萬粉絲。其“代表作”之一就是“烏克蘭日記”視頻系列,單個視頻播放量最高達219萬次。去年3月初,李根不顧韓政府禁令,貿然遠赴烏克蘭,作為國際雇傭兵高調參與俄烏沖突。(據環球網)
來源: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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